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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高管受审的警示意义

http://www.CRNTT.com   2008-12-31 14:36:30  


原三鹿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党委书记田文华(资料图)
  中评社北京12月31日讯/北京《新京报》今日发表社论指出,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等三鹿集团四位高管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提起公诉,但愿中国大陆整个乳品行业今日所面临的信任危机及田文华等的结局,能给企业家们提供一个自省改变的契机。文章如下:

  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等三鹿集团四位高管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提起公诉,于今日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被告所在的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承担刑事责任;田文华等人对生产、销售负有直接责任,也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承担刑事责任。 

  三鹿集团曾经是中国乳制品行业的“带头大哥”,田文华等高管也为三鹿的成长付出了很多心血,作出了不小贡献,本人也获得过不少荣誉称号。然而,这些风光一时的人物现在却被推上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审判。 

  这样的结局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外在原因,比如,社会的诚信淡薄、政府部门的监管失灵等,但归根到底,市场与社会的运转机制要求每个人必须自己对自己的行为、包括过错承担责任。面对问题奶粉事件,社会、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反省,但是,三鹿等奶粉企业的高管是负有直接责任的,市场和社会的运转机制要求他们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代价。市场和社会不可能容许一个人以牺牲他人尊严、权利、利益的方式增进自己的利益,而当今有些企业家似乎没有深切地意识到这一最基本的人生与商业戒条。 

  不得不承认,一些企业家存在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问题。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更多地相信,把企业做大做强是硬道理,为此可以不择手段;还可能相信,只要企业足够强大,就可以一俊遮百丑,公众就会忽略他们的失德行为,会照样把他们捧为英雄,同时也可以换来地方政府的特别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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