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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六点阐明发展、统一与复兴关系 | |
http://www.CRNTT.com 2009-01-30 00:08:24 |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提出了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的六点具体主张(以下简称“胡六点”)。“胡六点”不仅对大陆提出“和平统一、一国两制”以来的30年的两岸关系进行了一个系统而深刻的总结,而且提出了一系列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的新主张与新论述,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时期中国大陆对台政策的指导性纲领,将对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的开创、两岸互动新局的建构与祖国的和平统一进程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 “胡六点”的政策新意 “胡六点”从两岸政治关系、经济合作、思想文化、人员往来、涉外事务与军事互信机制及和平协定等多方面全面展望与规划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进程,描绘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前景。政策新意颇多,主要有: 1、两岸统一是“结束政治对立”,并提出在一个中国的基础上推进两岸间政治互信的建立。强调两岸目前尚未统一,不是领土与主权的分裂,而是国共内战所造成的政治对立,“1949年以来,大陆和台湾尽管尚未统一,但不是中国领土和主权的分裂,而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政治对立,这没有改变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两岸复归统一,不是主权和领土再造,而是结束政治对立”,即两岸最终的统一是指政治上的统一,为此,需要通过第一步“增进政治互信”做起,“两岸应该本着建设性态度,积极面向未来,共同努力,创造条件,通过平等协商,逐步解决两岸关系中历史遗留的问题和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问题。” 2、正面回应了马英九提出的签订“两岸综合经济协定”的主张,且为未来台湾经济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预为绸缪。对两岸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制度化议题,早在2002年钱其琛副总理就提出两岸可以推动建立经济交流合作机制,之后又有两岸建立类似于大陆与香港的更为紧密的经贸关系安排(即CEPA)的提议;马英九在2008年则提出两岸应签订综合经济合作协定(即CECA)的主张。到底是推动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还是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定?两者间如何找到一个交集点与平衡点?“胡六点”的提议就非常有积极性作用:“两岸可以为此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地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因为,“建立更加紧密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进程,有利于台湾经济提升竞争力和扩大发展空间,有利于两岸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探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途径。”这所指“探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途径”,有为台湾经济未来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找寻出路的意涵,当然,这首先需要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 3、提出签订两岸协商文化教育交流协定。“胡六点”表示:“将继续采取积极措施,包括愿意协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以“推动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迈上范围更广、层次更高的新台阶。”这是大陆方面最高领导人第一次正式提出“协商两岸文化教育交流协议”的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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