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 |
应尽速签署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 | |
http://www.CRNTT.com 2009-02-04 00:21:16 |
至于CEPA的其余内容包括:第二章:货物贸易(包含附件“关于货物贸易零关税的实施”)、第三章:原产地(包含附件“关于货物贸易的原产地规则”及“关于原产地证书的签发和核查程式”)、第四章:服务贸易(包含附件“关于开放服务贸易领域的具体承诺”及“关于 ‘服务提供者’定义及相关规定”、第五章贸易投资便利化(包含附件关于贸易投资便利化)。以上这些内容均为大陆与港澳经贸合作的具体事项,无涉政治层面问题,具体内容可以经由两岸协商定之,较无政治争议,相信两岸均可以接受。 由大陆与港、澳签署之CEPA可以得到启示,目前两岸均为WTO会员,两岸若能藉由WTO这个平台与大陆建立经贸合作机制,务实进行经贸合作,对两岸经济发展都有助益。至于实际合作内容,除CEPA五个原则之一的“遵循‘一国两制’的方针”之外,其余两岸当局都应该可以接受,所以只要将“‘一国两制’的方针”代之“以‘九二共识’为基础”,两岸就可以依据CEPA的实质内容,进行经贸合作。 经贸新局带动两岸关系 展望2009年两岸关系发展,肯定会受到全球金融海啸冲击,使两岸经贸的具体开放措施在短期内无法展现具体效果,会导致许多人士对两岸经贸开放政策效果产生质疑,所以两岸当局必须谨慎小心来面对。除积极进行朝野、政府及人民间的沟通外,也应适时宣传及说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繁荣对台湾的重要意义。 所幸,当前两岸关系发展并未因金融海啸冲击而乱了手脚,两岸当局依然步伐稳健,持续进行两岸两会协商,为两岸关系迈入大和平、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大繁荣贡献心力。展望2009年两岸关系的发展,希望能在两岸各界共同努力下,两岸当局能就海基会规划之议题进行协商,在建立两岸交流秩序、两岸金融合作、两岸投资合作、两岸产业合作、两岸渔业合作、两岸文教交流等方面签署协议,让两岸关系能朝“建立制度、交流协商、解决问题、擘划愿景”的方向发展。更希望两岸海基海协两会能尽速签署“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CECA),建立两岸可长可久的经贸互动架构,为两岸经贸开创新局,并透过双方优势互补,携手合作,共同因应未来经贸全球化,包括金融海啸在内的各种挑战。 |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