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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立法让NGO发挥更大作用 | |
http://www.CRNTT.com 2009-03-03 10:02:24 |
需要更多“慈善英雄” 有识之士都已经认识到,对财富的过分追求使社会关系日益紧绷,也使每个人的精神压力加重,所以特别需要新的荣誉制度引导,超越以财富来度量人生价值的错误倾向。 在去年的达沃斯论坛上,公认的“财富英雄”比尔.盖茨在演讲中说,“我们需要一个新的制度体系来让自利的动力发挥作用”,需要启动另一个激励手段,那就是“认可”。我个人理解,所谓“认可”,就是人对荣誉的需要和追求。不久之后,盖茨以实际行动宣示自己在追求什么样的荣誉,那就是将580亿美元财产全数捐给基金会,一分一毫也不留给子女,并且从此专注于慈善事业。 今天的中国社会固然仍需要“财富英雄”,但更需要“慈善英雄”及其他各种各样的英雄,如社会企业家英雄、生态环保英雄、科技英雄,乃至政治英雄——伟大的政治家。这一切都需要荣誉制度的安排,激发人们投身于先进的时代潮流中,引领社会健康发展。 应该说,中国的荣誉颁布目前是比较乱的。就本人的观察,每年年初和年底,媒体上到处是颁奖大会的消息,在北京各大宾馆或酒店,一不小心就闯进了一个颁奖现场。荣誉颁奖几乎到了滥设、滥颁的地步。毫无疑问,滥设滥颁损害了荣誉原本具有的光荣感和神圣感。难道说中国在这方面的教训还少吗? 这个问题曾引起相关方面高度重视,如2007年12月15日,国家人事部部长尹蔚民在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明确表示,将抓紧研究建立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框架,启动行政奖励法、国家勋章法的研究论证工作。但遗憾的是,至今没有看到进一步的动态。 所以,在今年“两会”期间,我将再次提出建议,希望全国人大尽早将其此事列入立法规划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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