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台湾论衡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 
将创业带动就业升级为最高国家战略

http://www.CRNTT.com   2009-03-13 09:43:17  


 
四、建议工商部门深入改革工商注册登记和管理制度

  事实求是地讲,中国创业难,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发展相对就业不足,除了过去意识形态方面对个体和中小私营经济的歧视和限制外,工商系统曾经的重管制、轻服务,重限制、轻发展,重收费、轻帮助,重罚款、轻宽容,重整顿停业、轻教育引导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当然,工商部门近几年在周伯华局长的领导下,对其进行了力度很大的改革,幷且其经费体制也从过去的收费,转向了财政来供养。这不能不说是一大进步。但是,我认为,在工商管理方面,还要进一步进行改革和创新,才能真正地鼓励人民群众去创业,使工商管理为解决国家的就业难题作出贡献。

  一是建立非登记企业制度,对个体工商户,不再进行登记制度,而改为备案制;允许地摊、游商、小店小铺等非正规创业和灵活就业形式存在,对于有食品安全方面问题的就事论事,进行培训、教育和引导。

  二是降低和放宽资本金限制,允许不动产及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金;对一些不动产实力较强和科技型企业,放宽其资本金的限制条件。

  三是放宽注册场地限制,一些设计等不影响邻里的,应当允许住宅内注册企业住所;居民注册在住宅办企业时,工商局部门取消附加还要到当地居民委员会同意的限制,而一些不宜于在住宅中办的企业,可以由有关条例进行限制,而且,考虑就业压力如此之大,条例应当以最快的速度出台。

  四是取消工商管理部门对商户和企业的年检制度,如果确实需要年检,工商部门应当向财政部打报告,由财政来解决目前由被管理者承担的年检费用。幷且,严厉禁止,工商部门通过年检订报订杂志等行为。

  五、个体工商协会和私营企业协会,与工商部门脱离,改革为民间组织;或者保持现状,其经费由财政拨款解决,但不向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收取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协会会费。

  六、取消工商两费后,财政部门不承认工商管理系统的一些编制,给的经费实际不足。因此,建议编制、财政、各级政府,认真调查工商系统的人员和经费情况,应当承认现实,拨足经费,不要再让工商部门因补充经费而向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收费和罚款。

  七、工商部门在管理中,要重教育,重培训,重服务,尽量不要查封和重罚。将管制个体私营经济有理念,转变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为职责和政绩。

五、建议中央组织全国人大、中纪委、最高检,国务院责成发改委物价、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合力清查和废除所有政府各部门和各行政事业机构对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的有关一切不合理收费和罚款项目

  目前,保守估计政府各部门和各行政性事业单位向社会各界收取的收费和罚款,高达20000亿左右。由于编制、物价、财政等部门对许多政府部门和行政性事业,或者全部,或者对其一部分,或者对其一些职员,不拨款,实行收支两条线体制,幷且一些地方财政部门实际的潜规则上对这些收费罚款单位实行超收奖励、罚款分成的“激励”机制,使这些单位巧立名目、大量地收费。在公民和企业已经交了税的情况下,政府各部门和行政性事业单位还收取这样多的费,造成的问题太多:一是政府有关行政和事业机构和人员得不到预算控制,有收费和罚款就有机构和人员膨胀,机构和人员膨胀再收取更多的费项和罚款,形成收费罚款与机构人员膨胀之间的恶性循环。二是许多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实际上让政府各个部门和各行政性事业单位的收费和罚款收得经营困难,甚至倒闭了,1999—2004年间,因不堪政府各部门和各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款,倒闭了810万个个体工商户,净减少了1600万个工作机会,而且许多想创业者,也望诸多的收费和罚款风险而止步。因此,强烈建议: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第8页 第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