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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不含房价”有悖国情

http://www.CRNTT.com   2009-03-14 10:21:52  


房价对民众生活影响巨大,对通胀的影响不应不考虑。
  中评社北京3月14日讯/红网今天登出吴睿鸫的文章,作者认为:“既然CPI不含房价的国际惯例,不能真实反映百姓切身感受,也不能正确反映经济走势;既然居民物价消费指数不包括房价的国外普遍做法,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政府高层制定公共政策,更不符合国情,那么,国家是不是有必要对这一涉及民众生活的指标,进行及时矫正,合理纠偏呢? ” 文章内容如下: 
 
  全国人大代表、原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贺铿12日在回答网友提问时表示,“任何国家都不会把购买房子的价格作为一种商品,而是把这个房价,虚拟的房租作为住房的支出,我们是这么做的,国外也是这么做的。至于说这种虚拟的房租,要不要改进,我个人觉得有些方面要改进,但是它反映趋势是没有问题的。”(《人民网》3月12日) 

  应当说,公众及社会各界对CPI不含房价的质疑由来已久,幷一直强烈呼吁把事关民生的房价纳入CPI统计范畴。然而,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原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贺铿不但没有回应民意,反而大谈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不包括房价,是国际惯例,幷声称我国是世界统计工作最先进国家,一些发达国家纷纷来我国取经学习。 

  尽管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德国等国家的统计要员们,不断来中国参观学习,但幷不能说我们的物价统计就完美无缺,没有任何一点小瑕疵。就以CPI不含房价来说,这样的统计方法,确实是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通用的做法。但事实上,CPI不含房价的国际惯例,要想在我国生根发芽,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要符合国情,二要尊重民生消费实际。 

  在我国,如果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不包含房价,笔者觉得,既不符合国情,更没尊重民生消费实情:一方面,各国CPI体系设计,都是以本国国情为出发点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劳动力迁徙自由使得租房比重,要高于我国许多倍,所以,物价不包括房价,是符合这些国家国情的;而我国在户籍、社会保障、医疗保险属地藩篱的制约下,在城市化进程的有力推动下,买房似乎成人们降低生活成本和安身立命的首要选择。 

  倘若再仔细揆诸各国CPI的构成要素,不难发现其CPI的分类、权重,也与自己的国情有很大关联。比如,美国的CPI构成中,“交通运输”(16.9%)所占权重比医疗(6.1%)还要高出两倍多。很明显,各个国家的CPI构成要素和权重,其他国家是无法照搬照抄的,甚至当成“惯例”来复制的。 

  与此同时,以当前住房的虚拟租金来体现住房消费价格变动,更是脱离“国情”的惯例。从国际上讲,租售比正常范围应该在1∶200至1∶300之间。即把房子按市价的租金出租,200个月至300个月内能收回购房款,买房才是合算的。而目前国家许多大城市的租售比,2007年的北京就已达到了1∶350以上;再加上,房地产利润畸高的国情。尤其是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已成为社会公认的暴利行业,从而产生了世界上数量最大的房奴大军。在这种背景下,如果仍旧以虚拟租金来反映住房消费价格变动,这样的国际惯例很明显行不通。 

  此外,近年来,由于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如果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包含房价,不仅会遮蔽物价水平,不能真实反映居民消费实际,尤其严重的是,更不能全面权衡整个经济运行态势,从而会影响到政府的正确决策。 

  既然CPI不含房价的国际惯例,不能真实反映百姓切身感受,也不能正确反映经济走势;既然居民物价消费指数不包括房价的国外普遍做法,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影响政府高层制定公共政策,更不符合国情,那么,国家是不是有必要对这一涉及民众生活的指标,进行及时矫正,合理纠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