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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干预民企不可取

http://www.CRNTT.com   2009-07-28 11:45:55  


政府对民企的直接干预有“重走计划经济”的感觉
  中评社北京7月28日电/浙江是民营经济最活跃的地区,去年的金融危机中,浙江经济遭受的冲击也非常大,暴露出许多企业风险管理糟糕透顶,结果一些企业因资金链断裂一夜之间垮塌,造成一连串连锁不良反应,引发欠薪雇员和债主的不满。浙江一些地方政府果断出手援助,平缓了不良企业带来的社会冲击,同时地方政府出台了很多有效的好政策,拉动经济走出低谷,比如加大引进外资力度、鼓励民企对外投资、改革户籍和人事制度以便引进人才、推进小额贷款、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等等。

  21世纪经济报道发表评论员周飙文章表示,尽管浙江一些地方政府很多政策令人赞赏,但最近也出现一些令人不安的倾向。简单地说,它们不必要地加大对经济活动的直接介入和对企业经营行为的干预,用一位政府智囊的话说,“这是政府理直气壮的接棒”;所谓接棒是接两根棒:政府将作为投资主体积极参与投资,包括参股民营开发项目,旨在拉动经济和引导产业升级,第二根棒则更为直接和深入,政府将介入企业的风险管理,甚至在民企组建党工委和纪工委,向企业派驻督察官员。

  年初以来浙江绍兴县已向21家大型民企派出了首批19位政府官员,担任“驻企指导员”。如此直接和深入的干预经济和企业经营,无论对于经济发展还是风险防范,都不是可取的方法,相反,它很可能使浙江丧失多年来所拥有的管制宽松、创业与准入自由、经营灵活的制度和政策条件,而它们是浙江经济繁荣的基石。

  一个拥有大量自主经营企业的经济体中,难免有一些风险管理不善的企业,甚至过度投机的赌徒,在金融条件恶化时,也难免会出现破产、失业和债务纠纷;但政府干预并不是防范这些风险的有效方法,相反,干预常常会制造和加大风险;上世纪90年代银行业改革的历史表明了,地方政府对投资的主导和对银行信贷的干预,是大部分银行坏账的根源,那次改革的核心,正是在于切断地方政府与各大国有银行当地分行之间的人事、决策和利益纽带,把地方分行从服务于当地经济政策的工具,转变为完全受总行控制的分支机构。

  文章认为,让政府重新扮演投资主体角色、介入企业经营和风险管理,显然与上述已被证明有效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驰;事实也表明,政府官员在风险识别和判断上,并不比企业家、投资者和银行做得更好,实际上,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前,许多高风险项目和盲目扩张行为,不仅没有政府官员出面提示风险,还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地方政府也是在事后才发现问题所在,不得不进行拯救。而拯救又使得地方政府感到“憋屈”,对民企产生“严重信任危机”,于是将行政权力直接伸至民企内部,直接干预其经营。

  文章指出,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是让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责,而法律和政府的作用,便是将每项责任真正落到那个该为之负责的人头上,只有这样,市场有效运行所需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才能建立。政府既不应当鼓励企业冒险,也不应当因“大而不死”而对企业随意横加援手。当然,出于社会稳定政府考虑为雇员垫款,符合道义。但如果政府取代债权人、股东、供应商和评级机构的地位,直接承担监控企业风险的责任,那么,那些本该自己承担风险责任的市场参与者,如何才能培养起承担该责任的能力和习惯呢?这样做只会使他们越来越不负责任,并且最终会“反咬”到政府身上,认为恰是政府的参与让他们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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