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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党轮替 具里程碑意义

http://www.CRNTT.com   2009-10-29 00:29:40  


 
  最后,经由2009年大选,两党已首次实现合法轮换,未来的轮换态势也基本上不可逆转。分析起来,阻碍日本两大党通过竞选合法轮换的唯一可能,就是自民党由此一蹶不振,民主党重走自民党“1955体制”老路而长期一党独大。但这次大选自民党、公民党联盟获得140席,较之此前民主党和其他反对党联盟的席次不相上下,在野反对党地位已牢固确立,可以完全排除崩解和泡沫化可能。一方面,该党执政半个多世纪中形成的同财阀集团、官僚集团的铁三角关系,虽然在此次大选中受到沉重打击,但不可能被彻底斩断,其蓄势反扑的能量和基础依然不可低估;另一方面,该党势必会在今后开展大规模的党内整合和党派间的合纵连横,并在国内经济恢复、年金制等社保领域、对外政策、民主党现金丑闻等多方面对民主党形成强大的监督制衡压力,民主党执政势必如履薄冰,因而一党独大的可能性也几乎不存在。未来两党在国会选举中针锋相对、此消彼长的趋势不可避免。

  当然,实现英美式两党制,最重要的制度基础,就是相应的选举制度设计,特别是选区划分、选票计算方法的外部配合。1994年以前,日本国会选举采用的是“中选区制”,西方学者称之为“复数选区单记名非让渡投票法(Single Non-transferable Vote under Multi-Member-District)”。所谓“复数选区”,是指一个选区的当选名额在1人以上,因而符合条件的政党可以提名多个候选人;所谓“单记名”,则是指每个选民只能投给一个候选人;“不可让渡”,则表示政党之间、候选人之间的选票不可相互转让。这一选举制度和政党派阀、个人后援会(即选举支持团队)结合,催生、维系并强化了老政党一党独大和政治世袭现象,也忽略了政党地方组织的独立性、主动性,同时导致政客只关心选区利益而无视社会公共利益。

   1994年,日本实行了选举改革,将“中选区制”改为“小选区比例代表并立制”,即一部分议员按照小选区制选举,将全国划分的若干小选区,每选区选出一名议员;余下议员则按照比例代表制选举,将全国划分为11个比例代表选区,各政党按照得票率分配这些议席。选民在一张选票上既要投本小选区的个人候选人,也要投给自己的政党。2000年,日本众议院总额由原来的500人缩减为480人,其中300人由小选区选举,另外180人由比例代表制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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