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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义愤 切莫变成一种伪善

http://www.CRNTT.com   2009-11-13 10:55:14  


围观一般被称为“冷漠围观”,但“围观”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现象
  中评社北京11月13日讯/《中国青年报》今天刊登评论员杨于泽的文章“别把道德义愤变成一种伪善”,作者表示,“我们应该提倡见义勇为,但所谓“围观”也应当是被允许的,不可能所有人都时时处处见义勇为。特别是,我们不能让道德义愤淹没了社会理性,使我们偏执于人的美德,而忘了与安全有关的制度与设施建设。”

  一名叫小俊的广州五年级小学生正在街头玩耍,突然被两名骑摩托车的绑匪掳走,当晚小俊的父母被勒索100万元(《广州日报》11月12日)。搜狐网在转载此报道时,主标题称“路人无一施以援手”,道德义愤跃然网上。

  查《广州日报》,其报道引述小俊玩伴的话说,当时“路上还有几个大人,可并没有伸出援手”。记者只是在报道中,顺便提了这么一句,恰有几个大人在旁且未伸出援手,也是事实。两名绑匪骑摩托车来,抓起小孩一溜烟就跑了,有可能几个大人根本没反应过来。除了“客观报道”,记者也未作评论。

  但以“路人无一施以援手”为标题,作为对整个事件的画龙点睛,道德评判就非常明显了。言外之意,路人本应该见义勇为,施以援手。有人骑摩托车掳人,只在眨眼之间。在这眨眼之间,要路人回过神来扑上去制止,意味着人们得时刻绷紧“阶级斗争”的弦。对于太平盛世的人来说,这显然是一种苛求。

  突出“路人无一施以援手”,或许只是标题党的惯用手法,但在当下有关人身财产安全的突发事件报道中,它又是一种“老调”,时不时在人们耳边回响。比如今年8月,成都“美女村官”车娅婷街头被殴致死,媒体报道“群众冷漠围观”。前不久古城荆州三名大学生勇救落水小学生而牺牲,也有媒体以标题报道“英雄大学生出事时百人围观”。

  报道“群众冷漠围观”,目的应该在于引起道德义愤,形成一种见义勇为的社会舆论。这是类似报道的好处,也意味着道德义愤有其积极意义。但任何事情都是过犹不及,如果道德义愤泛滥起来,本身就说明我们的社会道德堪虞。大家都有道德义愤,但按照媒体报道的口径,大家又总在“冷漠围观”。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一边对别人的“冷漠围观”道德义愤着,而自己也“冷漠围观”着呢?

  道德义愤占据道德的高度,但其中的义愤也许意味着,我们以狂热或偏见代替了现代社会特别需要的理性。围观一般被称为“冷漠围观”,但“围观”其实是一个很复杂的现象。有人落水了,需要有人见义勇为,但并不需要上百人一齐跳入水中,这时候必然有人“围观”。有人水性很好,但不救人,他会受到良心的谴责;但有些人确实不识水性,“围观”只是他的一种本能的人性反应。

  当人的生命及各类财产遭遇危险,我们如何来应对?道德很可能是一个次要因素。在现代社会,我们首先是通过国家以法律与司法等提供制度保障,其次是由公安机关等提供及时服务。即使有民间救援,也在一定程度上组织化、专业化了。保安公司,现在是非公共空间安全的保卫力量。志愿者组织,活跃在救火、海上救援、滩头救援等现场。这是社会的一种理性化趋势,它逐渐减少了社会对见义勇为的需求。

  我到荆州大学生救人现场采访过,发现百米外的江岸上就是“水上救援基地”,那里有冬泳队员和成堆的救生圈。而在江滩上,政府除立了一块“此处经常淹死人”的恫吓牌外,并未提示人们如何求救。在现场可以强烈地感到,需要改进的只有两点:一是政府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二是学校加强安全教育,教给小学生安全知识,教给大学生救生与救人的方法。

  在现代社会,道德跟以前一样,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粘合剂。我们应该提倡见义勇为,但所谓“围观”也应当是被允许的,不可能所有人都时时处处见义勇为。特别是,我们不能让道德义愤淹没了社会理性,使我们偏执于人的美德,而忘了与安全有关的制度与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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