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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文件亮点:小城镇推进行政体制改革

http://www.CRNTT.com   2010-02-02 08:18:25  


今年一号文件的突出亮点,就是强调推动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镇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中评社北京2月2日讯/作为一级基层政权,小城镇处在国家政权体系的末梢,权力小、责任大、能力弱。从1998年起,以“撤并乡镇、精简机构、分流人员”为主要标志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开始起步,但究竟应该如何继续推进,还存在许多争议。《第一财经日报》发表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文章表示,今年一号文件的突出亮点,就是强调推动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镇进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下放管理权限,合理设置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

  文章称,在各地的调研中,发现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障碍性因素很多,但最根本的是政府职能错位。作为一级政府,小城镇尽管工作在基层第一线,直接面对农民,担负着发展重任,但普遍缺乏独立的决策和行政权力。尤其是财政、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的垂直管理,小城镇的管理手段被严重弱化,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两难处境。

  分析其中的原因,主要是县(市)与小城镇的财政分成不合理,“一定三年、包死基数、超收分成、缺额不补”的办法束缚了小城镇的积极性。包死基数是指在财政收入基数以下的所有收入,对超过基数的财政收入才进行分成,小城镇因此希望基数越小越好。在决定基数和留成比重时,县(市)名义上会与小城镇协商,但也只能允许说明本镇的困难以获得体谅与照顾,并无独立的谈判权。

  文章认为,小城镇在维护农村稳定方面的作用,是县(市)政府无法替代的。中央政策应该更加贴近农民以避免基层失灵,在乡镇政府作为国家基层政权单位的前提下,整合包括县派机构在内的职能部门。从各地的情况看,乡镇政府之所以失灵,是因为没有足够的财力履行职能。因此,必须规范政府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小城镇为农村发展提供社会公共品的能力。值得注意的是,今年的一号文件明确要求提高乡镇基本财力保障水平,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加快小城镇发展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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