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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共赢论 显胸襟智慧

http://www.CRNTT.com   2010-05-13 11:15:12  


 
           想独赢  会共输

  说到普选,现时有些人已成立“终极普选联盟”。作为一群人的一个团体,作为进行沟通的一个跨党派组织,“联盟”的成立有其实际意义,起码可以作为政府与部分反对派人士沟通、对话的对象或对手。至于“终极普选”四字,这也正是《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规定的精神。按规定,行政长官和立法会全体议员最终都定下了“由普选产生的目标”。既然各方都得奉行《基本法》,按《基本法》办事,中央也明确订定并公布了普选时间表,即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和最早二○二○年普选立法会全体议员,特区政府据此并根据主流民意提出了政改方案,主张“终极普选”的各位议员,与中央及特区政府的目标完全一致,那就不是有了共同语言和有得商量了吗?各方对通过政改方案不就应该怀有希望吗?假如“终极普选联盟”的议员们乐意为这一共同目标作出正确的、负责任的选择,这不但是“政制向前走”,而且是皆大欢喜的事。说得娱乐化一些,政改方案通过后,政府不妨找赞助商,在维港放一次烟花以志庆祝。这样的结果,就是“共赢”了。

  “共赢”,从社会及政治角度看,就是“在适当的时间,推行适当的改革”。《宋史.徐禧列传》:“天下之治,有因有革,期于趣时适治而已。”所谓“趣时适治”,可以说就是根据实际情况,符合客观需要。政改要“共赢”,终极普选要“共赢”,政府提出的方案是一个台阶,也是一种准备。《尚书.说命中》:“惟事事,乃其有备,有备无患。”《礼记.中庸》:“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三国.诸葛亮《将苑.戒备》:“无备,虽众不可恃也。故曰,有备无患。故三军之行,不可无备也。”综合上述名言可知,古之哲人和军事家,都明白及主张凡事均应该有所准备,各方要达至“共赢”也要作好种种准备。政改方案就是迈向普选目标的重要准备。

            求妥协  利香江

  在政治和政改问题上各方要争取“共赢”,适时和适当地调整政策是极有必要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说:“政治团体的存在,并不由于社会生活,而是为了美善的行为。”这里不妨用反证法,大家可以反问:公社联盟叫嚣的“公投”、“起义”、“解放”是美善的行为吗?再次否决政改方案让○五年的历史重演,会是美善的行为吗?答案,当然都是否定的了。

  李刚在谈话中指出,如果只想独赢,结果可能是共输,最终受损的,是广大香港市民的福祉和香港的繁荣稳定。在政治学上,政治的目的是使治人者和治于人者都得到幸福。因此,最好的政治,就是能够在实际上为大多数的治人者和治于人者创造最大的幸福。李刚所说的“最大公约数”,就是这个意思。“政治是妥协的艺术”,不论各方(例如政府及温和反对派)如何妥协,甚至不论其中有无交换条件,能够取得共识,通过政改方案,就是避免共输,最终达到共赢。李刚的“共赢论”,提得非常好,合时、合理,且正适合当前有关政改的形势,有助于纾缓、化解对政改方案的争拗。假如立法会在今年七月辩论、表决政改方案,那么,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但愿“共赢论”可以鼓起议员的大胸襟、大智慧,解决政改这一大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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