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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应成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标杆

http://www.CRNTT.com   2010-06-25 08:12:23  


 
  文章称,国企尤其是垄断央企留存利润过多,导致的一个重要后果就是造成行业以及企业内部高管和一般员工的收入差距过大,加剧了国民收入的分配不公。目前在国民财富的分配中,有从普通行业向垄断行业不断集中的趋势,有数据证实,2008年全国九大垄断行业拿走了全年所有就业人群(不包括农民工)工资福利的一半,一些垄断行业职工的平均收入甚至高达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数十倍。所以,要缩小收入分配的行业差距,必须加快国有资源配置的结构性调整,将国有资源更多配置于市场容易失灵的公共领域而不是市场领域,尤其不是竞争性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加大收租分红力度。

  文章指出,垄断行业收入分配改革的方向,是工资收入要同劳动力市场价位相一致,即以劳动力市场价位为参照系,理顺国有垄断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关系。同时,应该强制企业向国家缴纳红利,这是国家作为最大股东应得的红利。最低限度,应该将国企利润的10%作为政府的单独预算。国家可将这部分钱投向资金缺口巨大的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领域,或者用于填充全民社保账户,减少养老金亏空,造福于全民。另一方面,还可利用税收杠杆,对某些垄断行业加征或提高利润特别调节税,如对资源行业征收暴利税;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等,将这些所得用于社会的公共建设,解困民生。

  最后,国企在收入分配中的作用还体现在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如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每个员工建立基本的社保,限制高管的过高收入等。做好了这些,有利于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给民众一个稳定的收入预期。

  总之,国企在收入分配改革中大有可为。但要使国企成为收入分配的社会公平标杆,有关部门在对国企进行考核时,就不能单纯把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富的增长作为惟一的或者主要的考核目标,还应在企业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引导企业将盈利的着力点定位在服务社会、反哺民生的责任上,做到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与收益合理分配。惟有如此,国企才会有兼善天下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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