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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万文物拿回家 不叫“私分”叫“保管”?

http://www.CRNTT.com   2010-07-02 10:02:21  


 
四千万文物拿回家,不叫“私分”叫“保管”?
 
时间:2010-07-02 07:23  作者:温国鹏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6月,陕西咸阳曝出官员私分价值4000万文物事件。30日,联合调查组组长称被私分文物中,大多数已经找到下落,目前只有不到10幅未收回。同时,他表示此事是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文物外借,或被书展工作人员“保管”在个人家中,不存在所谓“被私分”的情况(7月1日《华商报》)。 

  闹了半天,所谓的“私分于右任作品”竟是个冤案,大家都冤枉了咸阳的有关官员,人家并没有“私分”,而只是拿回家“保管”。充其量是把自己的私人书房当做保管公共财物的仓库。如此看来,这样“大公无私”的行为,不仅无过,反而有功,不仅不该打,反而该奖励。 

  只是我们就不明白了,人家捐给博物馆的作品,你有什么权利拿回家保管?你征得捐赠者的同意了吗?人家的本意是让这些作品用于公共欣赏,谁让你把它变成了自己的禁脔?再说了,如果真是保管,为什么早不说晚不说,非要等到事情被捅出来,舆论沸沸扬扬,民众密切关注的时候,你才羞羞答答地来一句“仅仅是保管”?公众有理由质疑,如果不是一不小心漏了馅儿,官员们还要把这些作品“保管”多久?会不会是刘备借荆州——有借无还?

  这样一起引发民众强烈不满的事件,竟然演变成了咬文嚼字的游戏,把“私分”说成是“保管”,这可不是为了听着好听,也不是为了显示官员们的汉语文学功底,无非是想给自己的私分行为找个合理的理由。说白了,就是先以“私分”侮辱了捐赠者的善意还不够,现在又想以“保管”侮辱公众的智商。 

  孔乙己说,窃书不算偷,因为这是读书人干的事儿;官员们马上就见样学样跟着说,私分叫保管,因为这是官员们干的事儿。说实话,公众无法理解这样的逻辑,或许,即使是官员们自己,恐怕也无法信服这本就是拿来用做遮羞布的借口。毕竟,“私分”也罢,“保管”也罢,行为的恶劣性并不会因为你说得好听而有所改变。正如觉得“窃书不算偷”的孔乙己最终还是免不了被人吊起来打,觉得“私分叫保管”的官员们终究还是被舆论吊起来骂。 

  是否私分自己心里有数,公众也不傻。单靠玩这种文字游戏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反而会增加公众的逆反心理,除非有关官员已经天真到了认为把公众异口同声的谴责说成是大家饱含深情的关心就能摆脱目前的被动局面的地步,否则的话,最好是拿出点儿直面错误的勇气,少玩儿点儿绕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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