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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永年:中国的地方行政改革何去何从?

http://www.CRNTT.com   2010-08-24 09:57:30  


 
政权扁平化保证“皇恩”下达

  改造地方政府应当是地方行政改革的主要内容。地方行政改革到现在为止已经经历了多次,但每次都是为了配合中央层面的行政改革。到目前为止,地方行政改革要不是为了精简机构和人员,要不就是搞大部制。这些当然很重要,但所有这些地方政府的改革,并没有被置于重建中央地方关系的大背景下。结果,地方行政改革忽视了最具中国特色、也最具重要性的一方面,那就是缩短行政层次、减少行政等级性的问题。人们可以说,没有政权的扁平化过程,就不可能遏制地方政府的黑社会化和腐败。

  中国传统社会强调“皇恩浩荡”,这看起来很封建,但对中央政府(皇权)的合法性非常重要。“皇恩浩荡”表明“皇恩”能够到达社会的各个角落。为此,皇权需要把最基层的县官(县是传统中国基层政权)管起来。但现在的情况大不相同了。1949年后,中国建立了最具等级性的行政体制,从中央到地方设置了无数的行政层级。在改革开放之前,毛泽东凭借其对中央官僚体制的厌恶和对社会基层的直觉,以非制度的方式和县级领导(县委书记)保持关联。但改革开放之后,一切回归正常的官僚政治,“皇恩”在往下传递过程中,被各种中间层次政府所截留,到了一线政府,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省和县之间,中国设置了太多级中间层次政府。对这些层面的政府缺乏研究和改革。它们在不用承担一线政府那样的责任的同时,可以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来攫取各种各样的利益。可以说,它们已经成为中央和一线政府之间政权内部最大的既得利益者。中国目前中央和地方关系中存在的诸种问题的根源,都和它们的存在有关;一线政府和社会之间的紧张关系,更和这些无需负责的中间层政府有关。

  正因为这样,最近几年推出了“省管县”的制度实践。在海南,县、县级市和市,尽管继续属于不同的行政级别,但都由省政府管理。在浙江,省跳过市直接和县处理财政关系。不过,应当指出的是,“省管县”制度主要还是着眼于县级经济发展问题,还没有提高到行政改革的高度。就是说,这一制度的意图在于控制问题,而非解决问题。

  理想地说,从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经验来看,两级半政府就够了,即中央、市县两级,加上县的派出机构,乡(半级)。但鉴于各种因素,包括复杂的历史和地域广袤等,中国可以实行三级半政府,中央、省、县和市三级加上乡半级(作为县的派出机构)。而这里的省级政府,更多的是代表中央。在很长的历史时期,省就有这个属性,是中央的派出结构(所谓“行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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