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台湾论衡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 
邓聿文:政府须防被某些利益集团俘获

http://www.CRNTT.com   2010-09-01 08:49:51  


利益集团及其力量在中国的房地产领域表现得非常突出。
  中评社北京8月31日讯/“近年来,政府部门被利益集团挟持或俘获的情况,不只在房地产行业有,在很多领域特别是垄断行业,都普遍存在。但现在的问题在于,在中国当下的政治环境中,除了政府的力量,并没有任何社会力量来平衡既得利益。因此,当某些把持了国家经济利益的垄断集团开始通过各种途径左右国家政策来巩固和获取自己更大的利益时,无疑会对社会产生非常大的破坏作用。”新加坡《联合早报》昨天登载邓聿文的文章“中国政府须防被某些利益集团俘获”如是说,详细内容如下:

  最近,中国房地产协会驻会副会长朱中一“多次上书国务院”、建议中央暂缓出台新的紧缩性房地产调控政策,因在敏感时刻触怒了民众的敏感神经而遭到舆论的一片挞伐。

  近年来,利益集团一词在中国很流行,但这个词在中国比外国多了一层负面色彩。

  改革和发展造就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它们力量不一,一些强势利益群体利用自己掌握的各种资源,影响乃至垄断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将弱势群体排斥在国家的政策和公共参与之外,使得势力薄弱但人数庞大的弱势群体只能被动接受加诸于自身的不利影响,迫使他们日益对强势群体形成一种依附型关系,导致社会严重的不公。

开发商一再影响政策

  利益集团及其力量在中国的房地产领域表现得非常突出。中国目前有三个势力比较大的房地产行业组织,除中房协外,还有一个同样是由住建部为“业务主管部门”的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另一个是全国工商联旗下的房地产分会。三者的会员大同小异。它们作为开发商向政府游说的压力集团,能量都很大,是标准的美国经济学家奥尔森所谓的“分利联盟”(distribution coalition)。奥尔森在其名著《国家兴衰的探源》等书中提出了一个描述利益集团的“分利联盟”概念,指的是在社会总利益中为本集团争取更大利益份额而采取集体行动的利益集团,其组成人数较少,但能量很大,能影响国家的决策。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