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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糗事”让深圳颜面失色

http://www.CRNTT.com   2011-05-12 12:12:13  


华龙网图/黎青
  中评社北京5月12日讯/5月10日,深圳住建局撤回了大运会期间禁止民工群体上访讨薪、否则可追究刑责的规定。该局负责人在新闻通气会上承认,规定措辞有误、把关不严,并诚恳道歉。对此,舆论指出:究竟这个15号文的第六条仅仅是行文措辞有误造成的,还是我们的理念存在一些什么问题?广东《时代周报》今天刊载评论《“糗事”让深圳颜面失色》:  

  5月10日,深圳住建局撤回了大运会期间禁止民工群体上访讨薪、否则可追究刑责的规定。该局负责人在新闻通气会上承认,规定措辞有误、把关不严,并诚恳道歉。

  至此,这个为大运会维稳出台的规定引起的轩然大波,已然告一段落,渐趋风平浪静……勇于纠错,值得鼓励,但明白人当然也知道,这是审时度势的结果,毕竟大运会安保之弦越拧越紧,容不得半点闪失。

   然而,实事求是地看,事态虽已经缓和,但仍然余波未了。至少,有许多问题亟待当事的深圳住建局更深刻的自省和进一步的反思。

  连CCTV的评论员都能敏锐地指出, “究竟这个15号文的第六条仅仅是行文措辞有误造成的,还是我们的理念存在一些什么问题。”

  换言之,这是在提醒深圳住建局不但要接受教训,还要深挖思想根源,将《深圳特区报》严厉批评该局时高调揭露的“权力妄想”彻底祛除,回到为民执政、依法行政的正确轨道上来,才可能真正杜绝这种“法盲式的规定”。

  不客气地说,该局负责人的这番解释,属于十足的官腔,非常的陈词滥调,并且话里话外集动机论和阴谋论于一体,全然不顾用这两论为自己辩护逻辑上就很荒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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