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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力量左右着吴英案?

http://www.CRNTT.com   2012-01-19 15:17:45  


 
  在这之前,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而根据之前各种媒体的报道,吴英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直存在争议,至于公权力介入吴英案所发生的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怪事,更是令人迷惑,也至今没有下文。人们有理由怀疑,公权力是否想借助所谓司法的力量,使这个案子背后那些见不得人的黑幕永远沉入无边的黑暗,无法还原它应有的真相?

  在这之前,中国的新闻媒体以自己微薄的努力,一直关注并思考着吴英案。许多有识之士利用各种媒介平台,表达与阐述他们对此案的观点与看法,呼吁“以血祭阻止民间金融可以休矣”,寄希望于浙江省高院能站在时代的前沿,秉公执法,依法裁判,经得起社会与历史的检验,现在看来这样的期盼只能是失望!浙江省高院为何可以无视汹涌的舆论,继续在早已预设的路上一路狂奔?难怪有网友评论:吴英被判死刑是中国法律的悲哀!

  也有人说,在当下中国,特别是以浙江为代表的东南沿海民间金融问题叠出、令执政者焦头烂额之际,吴英案怎么判决,关乎政府如何治理地下金融,关系到规模以千万亿计的民间资本的合法性问题。或许在金融秩序剪不断理还乱的当下,执政者只能借吴英案的判决,给金融乱局一个警示,而吴英也就成为了那只杀给猴看的“鸡”了。对此,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宁清平评论:这是以死刑维持金融垄断权力!

  或许是巧合,今天正好是邓小平南方谈话20周年。1992年1月18日至2月21日,邓小平同志到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视察,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谈话,给迷茫中的中国又一次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并激发了中华民族前所未有的热情,推动了之后近十年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20年过去,今天的中国虽然仍然时不时地能够听到“改革开放”“思想解放”这样的词汇,但人们早已发现,这些曾经振奋人心的行动已经只是某些时候某些“重要讲话”中的漂亮的口号,并没有体现在具体的行动中。相反,人们越来越发现,改革不但没有继续,许多时候甚至是“向后转”了!所以,不少有识之士不断忧心忡忡地发出呼吁:当下的中国,迫切需要重新凝聚改革共识。

  更令人不解的是,今天是农历腊月廿五,离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春节只剩下短短的四五天时间了。中国人向来讲究大凡喜庆时节有所忌讳,就像每年的“两会”,宣传部门就会给媒体打招呼,尽量少报道“负面新闻”。那么,浙江省高级法院在这个时候对就拖不决的吴英案匆匆宣判是何用意?难道,在这个万家团圆、举国欢庆的祥和日子里,非要看到一群底层百姓悲伤的饮泣,一个家庭破碎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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