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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清之问”释出IPO改革趋势

http://www.CRNTT.com   2012-02-21 11:52:01  


 
  正方:IPO不审会出大乱子

  其实,“IPO不审行不行?”这句疑问,本身就是一个选项,要么保留目前的“核准制”,要么改变成美国、香港新股发行的“注册制”。在美国,准备上市的公司将注册报告准备好后呈递给监管机构,而承销商对公司也是有业绩要求的,公司的年度销售额要不低于1000万-2000万美元,年度利润不低于100万美元,而且在未来五年,公司产品还能够领先市场。IPO大门全面打开,完全市场化,监管层无权核准,但前提是监管机构具有高效监管能力与手段,法制健全,信息的真实性完全由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中国证券市场目前的状况能够做到吗?

  ■财经评论员侯宁

  IPO不审坚决不行,弄不好会崩盘。像美国一样搞注册制,是一些人的理想状态,但这需要有配套的大环境,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尤其是严刑峻法;要有严格的退市制度;要有全面透明的监督机制;要有悠久的诚信自律文化传统。以上这些初创20年的中国股市都远远没有跟上,因此新股发行仍然需要监管层的严格审核监督。

  ■北京大学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

  注册制的前提是法律体系相对要完善,事前的行为由注册制解决,事后行为由监管去解决。但我们现在法律环境不完善,事前有很多寻租行为,事后的监管又落不到实处,最终无法按照法律框架去监管,如果这样的条件下盲目过渡到注册制,“三高”发行反而可能会更严重。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

  这是一个伪问题。不审IPO在现行市场框架下肯定不行。市场主义的哗众取宠可以赢些眼球,但给中国股市制造巧立名目的扩容大跃进对投资者只会是一场巨大的灾难。真问题应该是,为了可以不审IPO,先要做哪些制度设计和改变?现股市制度与取消审批相差何止十万八千里。

  反方:IPO完全可以搞“注册制”

  几年来IPO经历过内部认购制、等比例配售制、引入挂号制、划分网上网下配售、上网竞价、市值配售和询价制等等,但唯一没变的就是发审委这只背后的审批之手。行政审批是一道坎,可以控制发行新股公司的数量、结构、质量,但也会产生寻租腐败行为,因此这也是主张不审IPO的一方聚集的焦点所在。

  ■财经评论人叶檀

  造假者如此之多,需要的不是发审委,而是严厉的监管惩罚举措与完善的民事赔偿机制。如果银广夏、国联水产退市,如果造假者被罚得倾家荡产,还有多少人敢造假?在信用不彰的市场,越是依靠行政审批完善信用机制,情况往往越是糟糕。越是复杂的审批,越是陷入不相信市场信用反而相信审批者信用的怪圈。是离开怪圈的恰当时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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