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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俗音乐”应该管起来吗? | |
http://www.CRNTT.com 2012-03-13 09:56:05 |
客观上也管不了,管不住 过去,流行歌曲的传播渠道是通过唱片或者磁带,有关管理部门针对这些音像制品的来源,制定了详细、有效的管理办法,但那些办法对于新兴的网络歌曲则鞭长莫及。目前,中国的文化市场和文化产品监管部门还没有涉及网络歌曲这一领域。互联网有关管理部门只对网吧等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公共场所实施监管,如涉及到出版物的版权问题,则由知识产权部门监管,网络歌曲的内容在法律上处于监管真空。而且由于技术的发展,现在只要由一台电脑就可以一个人独立完成包括伴奏,合成在内的全部音乐制作工作,要对网络歌曲进行像唱片业那样的监管也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顶多是在事后进行清除。 不能拿“青少年”绑架成人 哪有什么“青少年歌曲” 当然,谭晶强调的是“青少年歌曲”,谭晶说,这些价值观模糊甚至扭曲的歌曲对青少年产生的负面影响令人担忧,她此前做过青少年歌曲创作等问题的专题调研,群众反映创作动机的功利化倾向、优秀创作人才的断层、过度商业化中的管理无序,加之一些媒体的误导性宣传,导致优秀青少年歌曲数量偏少、推广不够,这个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引导力度。 其实“青少年歌曲”这个概念本身就不存在,青少年不是儿童,既没有专门为青少年写的歌曲,青少年也不会专门听为他们写的歌曲。青少年是流行歌曲的重要消费人群,流行音乐排行榜的主要投票人群就是青少年,流行歌星的粉丝群体也主要由青少年组成,或者我们也可以说,流行歌曲本身就是青少年歌曲。 要警惕“为了青少年”伤害成年人 在中国,成年人的权利常常被以“保护青少年”的名义被损害,比如网游“防沉迷系统”,就是为了防止青少年过度沉迷游戏而对无数成年人强制执行的;为了保护青少年,网吧曾经必须晚上12点就关门;给所有人的电脑上按照绿坝,也是打着“保护青少年”的名义,哪怕电脑使用者已经60岁;至今我们的电影还没有分级制,“保护青少年”也是理由之一……在“保护青少年”的名义下,所有公民都被当成青少年对待,而政府这个服务机构却成了父母和监护人。 宁愿音乐低俗一点,也好过国家什么都管。如果谭晶的意思是要自己努力,做出格调更高雅的音乐来和低俗音乐竞争,那么我们衷心祝愿她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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