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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和解”应处理好的五大关系

http://www.CRNTT.com   2012-04-24 09:10:40  


 
  (1)一是涉及香港居民利益与内地民众利益的有关政策问题。

  一般来讲,一个地方的政府处理本地居民与外地居民的利益矛盾和冲突时,采取地方本位主义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内地民众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候任行政长官梁振英在“双非”产子问题、房屋问题等方面提出来的2013年私家医院停收内地孕妇分娩,不保证“双非”所产之子届时获得香港居留权,以及“港人港地”等政策主张。但是,香港在我国具有特殊地位,不是一个一般性的地方:

  一是香港长期游离于国家母体之外,刚刚回归十五年。如果说港人有国家认同和加强国民教育的需要,那么,内地民众在观察香港时,对特区政府和港人对国家和内地民众的态度非常敏感。如果香港的政治领袖提出过多香港本位主义的政策主张,难免会引起内地民众的疑虑和反感。

  二是香港为内地的改革开放做出过重要的贡献,但内地不少民众认为,香港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社会,中央政府和内地民众亦为香港做了很多,如果香港政治领袖不断提出香港本位主义的政策主张,难免让内地民众觉得难以接受。

  三是香港目前仍是中国经济最发达、政府治理最好、公共服务最人性、居民素质最高的城市,内地民众对此是承认的,也希望内地的各级地方政府能够学习和借鉴香港经验。在内地民众眼中,香港理应有包容开放的胸襟,如果特区政府推行过多香港本位主义政策,内地民众难免要对香港失望。

  四是随着互联网在内地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内地已不再像以前那样信息不流通了。如果香港今后推出很多本位主义的政策,很可能导致内地社会舆论对香港的持续反感,因而形成对中央政府实施惠港政策的压力和牵制。

  (2)要在保护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与维护国家利益之间寻找平衡。

  从辩证法的角度看,公民权利与国家利益是一对矛盾统一体,是一致的,也是矛盾;一致的一面是主要的,矛盾的一面是次要的。根据基本法以及其他香港当地法律,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是有充分保障的。尤其是基本法第25条至第41条对香港居民的权利作了详细列举,有力地保障了香港居民的基本权利。而且,从回归十五年来的实践来看,香港居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权利得到了充分保护,未受公权力的侵害。

  但是,香港特区作为中国的一部分,不仅仅要保护本地居民的基本权利,同时也有义务维护国家整体利益,有义务维护国家安全,有义务维护国家政权的稳定。由于香港内部政治环境的特殊性,特别是存在一个受到外国势力支持的政治反对派,而且这个政治反对派在立法机构──立法会内具有很大能量;同时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香港不少居民对国家的政治制度有一些看法和疑虑。因此,时至今日香港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仍没有完成。虽然某种程度上人们能够理解香港的政治现实,但是香港是一个法治社会,回归十五年了维护国家安全的本地立法还没有完成,应该说是不正常的。今后香港执政当局应该为完成这一立法努力创造社会条件和政治条件,致力于推动完成相关立法。

  笔者观察,各界人士在讨论如何推进“大和解”时,基本上都忽视了正确处理香港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关系的有关内容。笔者认为,面对香港已经回归祖国,以及两地经济融合的进程不可逆转的现实,正确处理香港利益与国家整体利益的关系是推进“大和解”时需要高度重视的最重要的一对关系。笔者甚至认为,在香港能把这个问题处理好的政治领袖,才算是一位合格有为的政治领袖。今后,笔者还将就如何对待执政当局与民意的关系、如何对待执政当局与工商界的关系、如何对待执政当局与公务员队伍的关系、如何对待执政当局与反对派的关系等四个方面做一些分析,就教于方家。(之一,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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