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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财政”转型决定改革成败

http://www.CRNTT.com   2013-05-22 08:30:21  


 
  此外,必须推动以分税制改革为基础的财税体制改革,逐步建立以物业税为主体税种,以营业税、房地产税、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为辅助税种,以企业所得税为共享税种的地方税体系,健全中央和地方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方政府寻找替代财源,真正建立具有财政预算约束的地方举债融资机制和透明的债务管理框架。

  与此同时,要构建土地受让金管理和储备制度,完善资金使用和全口径预算审查机制。在这方面,全国人大以及国家审计署必须发挥作用,加大审查、监督和执法力度。由此可见,由于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调整势必涉及深层次利益重新分配,以及包括财税、金融、土地等一系列重大改革,“土地财政”转型乃至最后退出历史舞台势必阻力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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