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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房地产调控 | |
http://www.CRNTT.com 2013-08-12 08:38:56 |
南方都市报发表经济学博士马光远文章称,任何一个公共政策,评价其优劣,不外乎三点:科学性、有效性以及是否具有民主公开的程序。自1998年房改启动以来,以行政调控为主的房地产政策已经延续了10多年之久,抛开公共政策的程序不论,单就科学性和有效性而言,过去的调控政策可谓完败: 一是就科学性而言,以行政调控为主的措施一方面没有尊重供需规律,一味地以价格的涨跌作为调控政策的主要目标,而很少考虑在房地产市场化过程中,住房的供需平衡要经历很长的过程。过去10年,房地产市场的基本面就是供应的严重不足和需求的旺盛,从而导致价格的上涨,在供需矛盾尖锐的情况下,抑制过度投资投机是对的,但如果仅仅以价格作为调控目标,则无异于只去控制温度计,而不去给身体降温。另一方面,中国房地产市场化伊始,房地产市场的地域性特征就极为明显,任何一个城市,房地产的市场结构和推动房价上涨的逻辑都不同,但10年的调控,却对全国采取一刀切的手段,对所有的人都用一种药,而没有针对特定的市场,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政策的科学性可想而知。 二是就政策的有效性而言,过去10多年,房地产政策总的目标可以概括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一个市场是否健康稳定,首先要看价格是否稳定。很显然,就价格的表现而言,一方面表现为价格上涨过快,过去10年,全国房价几乎普遍都涨了10倍以上,这用任何一个指标来衡量,都是不健康的,另一方面,房价几乎呈现一边倒的上涨,除了极个别的年份,在价格上单边上涨的市场肯定是一个病态的市场。同时,由于调控政策本身缺乏持续和执行力,以及政策背后复杂的博弈。几乎每一次调控,无论多严厉的举措,最终的结果都是一样的:短暂的低迷是为了迎接更猛烈的爆发,政策的信誉在市场面前彻底破产。甚至到后期,调控政策几乎成了市场的反向指标:调控政策出台之际,则几乎意味着房价再次吹响上涨的集结号之时。以上届政府最后的“国五条”为例,政策一出台,就引发了恐慌性的购买,从而催生了在实体经济低迷情况下房地产市场的又一次大涨行情。如果说今年上半年全国房地产市场经历了又一次大涨的话,“国五条”无疑功不可没。特别需要提及的是,在执行“国五条”的所有城市中,北京市的细则无疑是最严的,态度无疑是最坚决的,但在70个大中城市中,7月份北京市以16.7%的涨幅高居第一,这无疑是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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