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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路径

http://www.CRNTT.com   2014-05-02 09:51:00  


  中评社北京5月2日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人民日报发表清华大学教授常修泽文章表示,在新阶段,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从产权开放和产业开放两个方面着手。

  文章分析,从产权开放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应实行“四线并进”。

  第一条线,立足于国有企业,吸引民营资本、外资与国有资本融合。当前,国有资本是我国最重要的资本力量。经过30多年的改革,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混合所有制有一定进展。在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中,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大约占企业总户数的50%左右,地方国有企业的这一比重稍高一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中,尚未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的仍占50%左右;即使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的,绝大多数依然是国有控股,一般参股的较少;引入非公资本的主要在子企业这一层,而中央企业母公司寥寥无几。尽管并不是所有中央企业母公司都要改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如涉及国家安全的仍应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但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仍有巨大空间。

  第二条线,立足于民营企业,让国资、外资与民营资本融合。民营资本是改革开放以来新崛起的一支资本力量,具有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潜力,但过去的研究对民营独资企业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重视不够。《决定》提出“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一个新的命题。

  第三条线,立足于外资企业,让国资、民资与外资融合。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在我国已有较大规模。随着外资企业资本扩张需求的增强,相信会有一部分积极参与国企改革和民企发展,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另一支力量。在这方面,利用跨国并购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具有相当大的空间。

  第四条线,立足于企业员工,实行员工持股。《决定》指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虽然各类企业员工拥有的财产数目不大,但由于人数众多,聚沙成塔,也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而且,这有利于“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在这四条线中,前两条线是重点,而第一条线是重中之重。两条重点线实际是两个思路:一个是瞄准国有企业的“国企改革式”;一个是立足于民营企业的“民企发展式”。二者并不是矛盾和排斥的,而是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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