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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国家宪法日 《黄克功案件》全国公映

http://www.CRNTT.com   2014-12-04 11:20:19  


 
雷经天同志: 

  你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 

  黄克功过去的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赦免他,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自己的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鉴。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体恤。 

  毛泽东 1937年10月10日 

让子弹再飞一会儿 

  就毛主席的这封信,侠客岛简单为您解析几点。 

  第一,叫黄克功已经没有“同志”后缀(让你想起了谁?)。第二,承认黄在历史上有功,但功不能抵罪。第三,处以极刑是根据党纪和军纪。第四,党纪和军纪严于国法。 

  毛泽东对处死黄克功的态度,一是惋惜,二是咎由自取。7年之后,他纪念张思德同志的死时,在《为人民服务》中引用典故说,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显然,在毛主席心目中,黄克功的死基本上算是后一种了。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黄克功被枪毙,作为一种警示,应该在后来者的心目中,重于泰山才行。犯错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要用更多的错误来掩饰已有的错误,前事不忘才有后事之师,正因为共产党全党全军记住这样的负面教材,才锻炼成了一支胜利之师,夺取了全国的最后胜利。 

  在今天党内、军内反腐斗争的形势下,放映《黄克功案件》这样的电影,其实也是一种宣示。要让枪毙黄克功的那颗子弹,再飞一会儿,谁不收手,谁民愤极大,那颗子弹也许就落到谁的头上。 
 
  原标题:首个国家宪法日 法治电影《黄克功案件》全国公映

   来源:观察者网 2014-12-04 07:4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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