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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同性婚姻合法化? | |
http://www.CRNTT.com 2015-02-21 09:45:09 |
支持:不管异性恋或者同性恋,都享有基本人权,包括婚姻家庭的权利。 反对:传统的夫妻、家庭、伦理有可能一个接一个被打破,甚至被颠覆。 反对者提出另立专法,被支持者认为是一种“平等而隔离”的歧视政策。 如果法律中没有了“夫妻”概念,也许还可以称呼姓名或者昵称。但如果“父母”的概念在法律中消失,你该如何称呼他们呢? A. 双亲一、双亲二 B. 直呼姓名 如果“祖父母”也没有了呢? A. 二等亲直系血亲尊亲属之一、二等亲直系血亲尊亲属之二 B. 直呼姓名 2014年底,台湾历史上首次在“立法院”公开讨论“婚姻平权”问题。婚姻平权,意指平等的婚姻权,可扩及同性恋、跨性别、变性等性别之间的婚姻关系。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中国人使用了上千年的亲属称谓,有可能从法典中消失。 2015年1月28日,“婚姻平权”法案的发起人之一、“立法委员”尤美女告诉南方周末记者,由于本次“立法院”会期已经结束,法案能否排案审查并进入二读程序,还要等到2015年2月24日新会期时方能确认。 目前,全球已有17个国家和地区将同性婚姻合法化,但没有一例在亚洲。台湾是否会成为亚洲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地区,依然存在巨大变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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