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台湾论衡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国税总局与地方税务部门“打架”背后

http://www.CRNTT.com   2015-05-19 05:58:10  


 
  换言之,在中国数量庞大的电商卖家中,一部分小卖家尚未达到现行税收政策规定的纳税条件;但同时,也有相当规模的电商企业满足条件,并负有纳税义务。而他们完全履行义务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电商漏税每年超千亿?

  关于电商漏税,一个令人吃惊的数字曾在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爆出。当时,全国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团董事长王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络购物“不开发票不上税”已成为潜规则。调查显示,网购开票金额仅30%,70%未缴纳任何税、费。2012年,仅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经营的商铺就漏缴税、费超过350亿元,全国平台型电商则漏税超过1000亿元。

  尽管漏税千亿很快就被国税总局相关领导否定,但电商漏税却是事实。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春泉告诉时代周报记者,“漏税千亿的说法过于夸张,但从绝对数字上说,电商企业与传统企业一样存在逃税的问题。”

  据时代周报记者了解,逃税的电商主要包括C2C平台上一些达到纳税条件的个人卖家以及一部分B2B、B2C平台上的企业卖家。

  “以淘宝为例,这个平台上的小部分个人卖家应该纳税而未纳税。税务部门如果严格征管,税收成本可能要比税收收入还高。”刘春泉举例说,上海过去曾对自行车征收车船税,但后来对比征税成本与税收收入后便放弃了。

  要知道,此前,根据2013年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从事网络交易的自然人被允许暂不办理工商登记注册,这意味着他们被整体置于税务征管范围之外。

  与个人卖家不同,企业卖家理论上都办理过工商注册,都处于税务部门的正常管理范围之内。而在税负整体过重的中国,逃税总在发生。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