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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民进党台独意识形态的制约与重构

http://www.CRNTT.com   2021-01-02 00:15:33  


 
  舒曼的“二重结构途径”将意识形态区分为“纯粹”(pure)与“实践”(practical)两个部分作为基础,指出“纯粹”的意识形态为一套完整有意识的世界观,是共同遵守的原则,纯粹性的意识形态以“理论”的形式呈现,例如民进党的“台独党纲”及其相关论述;而“实践”的意识形态则具有工具性价值,提供个体行动的合理依据,实践性的意识形态通常以“思想”方式来呈现,在不同的政治社会环境、亦即不同的“具体情况”下会有不同的诠释,在不同时空背景和阶段中有不同的名词与意涵,例如蔡英文在2016年就职演说及2020年连任演说中对于其两岸政策主张与“台湾主体意识”之相关表述。

  由此可见,“思想”的内涵是可以改变和演化的,但“理论”则是固定不变的普世信仰。故不论民进党执政下的两岸政策如何表述与落实、如何用强调“台湾主体意识”与“台湾人自决”去包装向选民行销,其“台独”意识形态是不会改变的“神主牌”;丢了“台独”意识形态这块“神主牌”,就代表民进党将失去其创党理念与价值。但同样的,国民党也无法舍弃“九二共识”这块招牌。倘若国民党没有了“九二共识”、而民进党也没有了“台独党纲”的话,则国、民两党在“国家认同”与两岸立场上恐将渐趋一致,而这趋同化的结果,便是两岸一直“维持现状”下去(但也不用有所改变如“法理“台独”或“终极统一”)将成为台湾民众的“最大公约数”,时间越久便越难改变这样的认同,因为已经定型了。

  故舒曼认为,“纯粹”的意识形态和权威的合法性有关,而“实践”的意识形态则和政策路线的选择有关。纯粹性的意识形态有理论性,着重在价值观,它不随时、空而移转,但也并非是一成不变;实践性的意识形态则有阶段特殊性,它会随着党内权力的变化而以不同的政治路线形式出现,提出妥当之行动指南。倘若缺少了纯粹性的意识形态,则实践性的意识形态将无以合法化。同样的,若没有实践性的意识形态,政治体系则无法转移其世界观为一贯的行动。因此,意识形态必须“实践”才能发挥作用,而民进党的“台独”意识形态也必须通过“台湾主体意识”与“台湾人自决”的包装来发挥作用,经由争取广大中间选民认同,让选票极大化以获取执政权。

  我们可以从舒曼提出的“二重结构途径”来分析民进党“台独”意识形态在变迁过程中的“变”与“不变”,可以发现民进党将之以“继承”与“发展”来加以概括,并将之具体化于党纲党章与各种规章文件之中。例如在其“台独党纲”之后,又相继提出“台湾前途决议文”以及“正常‘国家’决议文”作为因应。所以就辩证法来说,民进党“台独”意识形态的“衰退”与“重构”在意涵上是相互证成的,并配合民进党与蔡英文政府的思想路线与施政主轴,来反映其政党利益和世界观,并企图引导台湾社会大众参与、从事社会实践以达到其政策目标。掌权者始终为了自己的政党利益去解释其意识形态之“实践”,也利用此意识形态去攻击竞选中的对手,以争取选票、获得执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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