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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评:香港外来人才置业退税政策应先免后征 | |
http://www.CRNTT.com 2023-01-30 00:03:35 |
第三,我们认为,外来人才置业退税政策应该从“先征后免”调整为“先免后征”模式。 我们知道,任何的好政策都是在具体实践检验过程中不断优化完善的。我们认为,针对上述外来人才置业退税政策存在的具体问题,香港特区政府可以考虑从“先征后免”优化调整为“先免后征”模式。具体而言:可以允许在港工作满四年且持续缴税的非永居人才享有香港居民同等待遇在港首次置业;如若在港居住未满七年即将所购房屋出售交易,或是购房后的若干年内未继续留港工作并缴税者,则需追缴额外印花税,并对拒绝履行追缴税款者制定相应的罚则。事实上,这种“先免后征”的政策在特区政府公营房屋中早已有成熟的范本模式可循,比如特区政府为了让市民更容易“上车”,免地价出售居屋等公营房屋给市民以解决刚需住房问题,但也明确规定若要在二手市场进行交易则需要向政府缴付“补地价”,否则所有未补地价的公营房屋出售或出租均属违法,最高可判罚款50万元并监禁1年,而有关的物业转售或转让均属无效。我们认为,人才置业政策亦可借鉴这种“先免后征”的模式,这不仅可以充分展现了香港对待人才的友好态度以及诚意,同时也能够很好地堵住了利用政策空子来炒楼的问题。 虽然,人才置业政策看起来只是一个涉及民生的小问题,但实际上却是一个与香港未来发展蓝图息息相关的系统性问题。新一届特区政府强调“以结果为目标”,我们相信管治团队也一直在思考,在推动由治及兴的过程中,人才结构符不符合香港的发展目标?人才储备符不符合香港的发展需要?为支撑香港实现由治及兴,香港人才保障政策还能再做些什么?此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本地人才流失原因固然复杂且令人惋惜,但从回归前后的历史经验来看,本地人才或有回流的可能。但外来人才一旦留不住,就可能是永久的“错过”!香港由治及兴需要汇聚人才共干一番大事业,我们期待特区政府以更大的胸怀与气魄广纳天下英才,祗有对人才“舍得”,才能够真正留住人才的“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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