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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智库:RCEP冲击台湾经济 | |
http://www.CRNTT.com 2023-04-21 00:07:26 |
(一)RCEP启动对台湾地区产业发展的影响 1、将削弱台湾地区出口产品竞争力和加剧台湾地区“产业空洞化” 台湾地区是以外贸为导向的经济体,国际贸易对其经济成长至关重要。而RCEP自由化程度高、涵盖范围广,目前RCEP15国都是台湾地区最重要的经贸伙伴,台湾地区主要的贸易和投资地区都位于RCEP成员国范围内。2000年—2019年,RCEP15国从占台湾地区对外货品出口的31%增长至58%。2019年,台湾地区对RCEP成员国的投资占台湾地区对外总投资的近65%[4]。由此,RCEP启动后,RCEP区域内90%多的产品贸易都将为零关税,从而对台湾地区出口到RCEP15个成员国的产品造成巨大冲击。尤其是台湾地区出口至15个RCEP成员国的石化、纺织、汽车零组件、工具机等传统产业的产品将被征收5%—15%不同程度的关税,从而会极大削弱这些台湾地区出口产品的竞争力,进而对台湾地区传统产业发展形成明显冲击。基于此,台湾地区企业为了获得RCEP各成员国提供的零关税和通关便捷等优惠措施,将被迫选择从台湾地区撤资转而到RCEP成员国投资布局设厂,从而对台湾地区形成“贸易移转效果”与“投资移转效果”双重压力,进而造成台湾地区更深层的“产业空洞化”和“贸易边缘化”。与此同时,虽然台湾地区传统产业占台湾外贸的出口份额不大,但却占台湾制造业就业总数的近70%,因此,由于台湾地区缺席RCEP,RCEP启动后台湾本岛传统产业劳工就业机会将会大幅缩减,进而会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与社会问题。 2、对台湾地区产业可持续发展造成系列负面影响 首先,RCEP启动后,除了降低成员国关税外,未来还将在产品规则、海关程序、快速检验检疫、技术标准等方面进行统一和便利化,大幅减少非关税壁垒,由此,将对台湾地区除传统产业外的其他产业造成较大程度影响;其次,RCEP启动后,规定15个成员国的制造业和农业对外开放的服务范围将采用负面清单,使得在相关投资待遇方面,区域外的经济体无法享受属于RCEP成员国内部的互惠措施,由此,台湾地区企业未来在RCEP成员国投资时,客观上将会对其在RCEP成员国制造业和农业的相关投资领域形成投资壁垒,从而失去较多投资机会;再者,服务业是台湾地区的主导产业,约占台湾地区GDP的60%以上。但台湾地区服务业发展的内需市场狭小,要真正提高竞争力,就必须将服务业市场由内需向外需扩大,进而克服发展“瓶颈”。当前,多数RCEP成员国的服务业开放水平很高,甚至高于WTO水准。同时,中国大陆规定自2019年后的六年里将在服务业领域采取负面清单。由此,RCEP启动后,若中国大陆进一步扩大对金融、电信等服务业领域的开放,将对台湾地区服务业发展造成很大程度影响;另外,RCEP启动后,将对台湾地区近期和未来参与亚太地区产业链和供应链合作形成较大程度制约。按照RCEP规定,成员国范围内产业投资合作采用区域累积的原产地规则。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将使RCEP成员国范围内企业根据各成员国要素禀赋,将产业链各阶段按比较优势法则在区域进行投资布局,进一步鼓励企业自区域内采购,从而有利于促进RCEP各成员国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产业链、供应链合作。因此,由于目前台湾地区无法加入RCEP,所以,台湾地区企业无法享受原产地区域累积规则,在供应链合作上将受到很大程度制约。在此情形下,RCEP启动后,将推动台湾地区相关产业外移至RCEP成员国市场,由此实现深度参与区域供应链合作。例如,资讯电子信息类产品是台湾地区出口RCEP成员国的主导产品,由于台湾地区在东亚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居主导地位,因此,RCEP启动后,若区域内企业采购台湾电子零组件无法享受原产地累积规则,则这些企业转向区域内采购以替代台湾地区产品的驱动力会增强。同时,RCEP区域内无法享受零关税的中下游产品,会逐步转向在RCEP区域内采购,以增加产品价值的原产地区域累积,进而减少对台湾地区电子信息产品的进口,从而对台湾地区在东亚地区电子信息产业供应链中的地位造成显着负面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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