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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评月刊:台湾渔业发展瓶颈及两岸合作途径

http://www.CRNTT.com   2024-01-07 00:02:10  


 

  (三)涉外纠纷多、权益保障难

  水产品贸易、远洋捕鱼等渔业事务中都可能遭遇贸易管制、扣押等涉外纠纷,特别是台湾地区作为“未被国际承认的政治实体”,基于政经利益考量在处理渔业涉外事务中常处于较为被动局面。其一,国际关切台籍渔船非法捕鱼。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2021年8月首次将台湾地区列入涉及鲨鱼割鳍弃身等非法、未报告、不受规范(IUU)捕鱼的地区;美国劳动部2020及2022年都以台籍渔船虐待外籍渔工为名,将台湾地区纳入“童工及强制劳工制品清单”。台籍“大旺号”、“和春61号”及“渔隆2号”等渔船因虐待外籍渔工被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处罚。欧盟曾将台湾地区列入打击非法、未报告、不受规范(IUU)渔捞不合作国家(地区)黄牌警告名单,并多次通过“台欧人权谘商会议”等平台,就虐待外籍渔工向台方表达关切。国际环保机构绿色和平(Greenpeace)等非政府组织对外发布调研报告,向国际社会揭露台籍渔船非法捕鱼、虐待外籍渔工、贩卖人口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二,台日渔业争端不止。台日双方虽在2013年4月签署“台日渔业协议”,每年举行“台日渔业委员会”会议,制定适用海域渔船作业规则,但因双方渔业作业海域高度重迭,加上政治议题干扰,冲突纠纷不断,台籍渔船多次被日方扣押、勒索。民进党基于“美日同盟保台”政治考量,消极处理渔民涉外维权、维护钓鱼岛及冲之鸟礁权益等议题,引发岛内渔民不满。目前,双方通过“台日渔业委员会”“台日海洋事务合作对话”“台日渔业科研合作谘商会议”等平台,加强渔业领域对话合作⑤。其三,台籍渔船在南海争议海域作业多次被越南、菲律宾、印尼等国“执法”。2021年1月,台湾屏东东港籍渔船海建兴20号因在印尼“专属经济海域”捕捞被印尼海军扣押,但台方认为捕鱼地点位于其主张的南海主权11段U型线之内⑥。

    三、制约台湾渔业发展的瓶颈因素

  整体看,当前台湾地区渔业正处于发展瓶颈期,究其原因,台湾当局长期监管不力、政策短视是根本,外部环境恶化是诱因,发展面临的风险日益凸显。

  (一)缺乏监管、政策短视

  一方面,缺乏有效监管,导致台籍渔船违法犯罪行为频发。近年来,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框架下相继出台《港口国措施协定》(PSMA)、船旗国表现的自愿准则(VGFSP)、FAO捕捞产品证明文件计划自愿准则(VGCDS)等规则机制,重点港口国(地区)、船旗国(地区)、重点管辖渔区国家(地区)及水产重要进口国(地区)均参与其中,不断强化对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IUU)捕鱼行为的管制力度。但台湾渔船非法捕鱼行为多次遭到各方严重关切与制裁,仍屡禁不止,“洗鱼”等违法犯罪行为频发,主要原因在于台湾当局缺乏有效监管。如每艘渔船捕捞黄鳍金枪鱼等鱼种都有一定配额,台籍渔船选择故意关掉渔船监视系统(VMS),把自己捕到的鱼通过搬运船运到周边国家(地区)卖掉,使用那个国家(地区)的捕鱼配额,藉此变相扩大配额,捕捞更多渔获,而台湾渔业主管部门通常会预设为是渔船“故障”。甚至出现台湾渔业主管部门派出的远洋渔业观察员,遭受威胁、贿赂或被杀害⑦。同时,台湾籍远洋渔船多次出现捕捞保育类鲨鱼、将鲨鱼“割鳍弃身”等违规行为。2020年台湾籍延绳钓渔船“渔群166号”捕杀海豚作为鱼饵钓鲨鱼,引发国际舆论风波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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