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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亚中:两岸定位最需要厘清的问题

http://www.CRNTT.com   2009-03-28 00:40:26  


 
    台湾对于自我定位立场的转变

  为了顾及到政权的正当性,1949年到台湾来以后,台北政府一方面在法律上坚持以“内战理论”与“完全同一性理论”界定与北京与中国的关系,视中共为“共匪”,坚信“光复大陆”;对内拒绝“国会”全面改选以延续法统的正当性,对外以联合国席位确保做为中国合法代表的象征。

  1971年“中华民国”退出联合国,国际上已经不承认“中华民国”的“同一性理论”时,台北方面仍不愿放弃“一个中国”原则。其理由在于,如果国民党放弃一个中国,内部必须立刻全面改选,重新制宪,将失去既有政权的正当性。1987年蒋经国开放人民赴大陆探亲,有必要调整对中国大陆的定位,1987年废除动员戡乱条款,不再将中共视为叛乱团体,等于台湾单方面认为内战结束;在定位上,等于已从“完全同一理论”转向为“国家核心理论”。
 
  1988年李登辉继任,发展出两条论述路线,一为直接、一为间接;前者为明、后者为暗。在明的方面,李登辉为了巩固权力,与非主流取得妥协,制订国统纲领,发表“一个中国的意涵”,重申“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但也承认中共在大陆的治权,成立国统会,宣示不改变统一路线,延续蒋经国对于两岸与中国关系的定位,明确放弃“同一性理论”中的“完全同一性理论”,改持“同一性理论”中的“国家核心理论”。但是在暗的方面,先是从1993年起积极推动进入联合国,1994年4月李登辉接受日本作家司马辽太郎专访表达其潜藏的台独倾向。同年“陆委会”公布的“台海关系说明书”中,放弃了“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的“国家核心理论”,而认为中国祇是个“历史、文化、地理、血缘”上的概念。李登辉再经由多次“修宪”,促使“总统”直选。随着1996年“总统”的直选,台湾已从民主的角度为“分割理论”建立基础。“两国论”从此从政治学的理论中找到了立论基础。

  李登辉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放弃统一,他对外也称,他主张过一百多次的统一,但是,他的统一是“先独后统”的统一、“统一是选项之一”的统一、与“人民自决”下的统一,其实已经与“同一性理论”的宪法统一约束完全不同。1999年李登辉提出了两岸为“特殊国与国”关系的主张,在他来看,所谓“特殊”是指两岸有历史、文化、地理、血缘上的关系,因此称之为“特殊国与国”;但是由于他已经放弃了“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这个“同一性理论”论述,李登辉所谓的“特殊的”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意义。因此,李登辉的“特殊国与国”,在法律意涵上,就是一般的“国与国”的关系,属于一种国际法上的外国关系。李登辉至此已经完全走向“分割理论”。

  离开权位,李登辉拥抱主张台湾应该独立建国的深绿台联,往“分解理论”靠拢。接替李登辉的陈水扁,在2002年提出“一边一国”,算是彻底地挥别“分割理论”,主张两岸关系是“一中一台”。在他任内最后一年,2007年,他以“总统”的身份对自己宣示效忠的对象,用轻蔑的口气说,“中华民国”是个什么“碗糕”?他从此彻头彻尾地走向激进的“分解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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