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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性侵幼女案怎可未审先判 | |
http://www.CRNTT.com 2009-04-10 06:20:59 |
以习酒闻名的贵州省习水县,近日因一些公职人员的性丑闻而再度扬名天下。在这起未成年人受性侵害案中,有5名公职人员涉嫌犯罪,10多名受害者中,有3名未满14岁,其余均未满18岁。用遵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舟的话说,这是一起丧尽天良、社会影响十分恶劣的刑事案件。 在案情已然大白,社会舆论聚焦于此的当下,清算劣行自是制度追求的应有结局。然而,这起“丧尽天良”的性侵害案在时间跨度上从2007年10月延续至今,当地司法的失范、正义的沦陷更值得反思。 此前有报道称,习水性侵害案的曝光,乃是因为有了贵州省公安厅厅长崔亚东的亲自批示,并由遵义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派出8名民警悄悄进入习水县秘密调查取证。甚至就在今年3月27日,中国青年报记者前往习水暗访时,当地仍有人称可以找到“比较乾净”的3个“学生妹”。习水的治安状况和社会秩序可窥一斑。 正因为令习水蒙羞的不仅仅是性丑闻,更是治安丑闻、司法丑闻,故而在期待个案正义的同时,找回制度的正义,重建司法秩序也同样重要。但从案件的侦查、起诉与开庭情况来看,制度正义和司法秩序都还难以乐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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