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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飙车案:警思引发公共焦虑

http://www.CRNTT.com   2009-05-13 18:26:45  


 
  客观上说,这种网络舆论的受挫感,幷未体现十足的理性精神。正如有论者指出,事故关键幷不是富家子与老百姓之间的贫富分化与阶层对立,而是肇事者与同伴所表现出来的个人素质与生命冷漠。强调肇事者的富人背景,毋宁说是社会心理失衡的一种投射。财富拥有者未能取得社会相应的道德认同,而经济资本对于公共权力与社会公平的攫夺,加剧了公众对社会不公的怨恨和恐惧。与其说仇富是对富人拥有的财富敏感,不如说是对财富背后的社会不公感到愤懑。“闹市飙车案”中对富二代的强调,更是对可能被财富扭曲的权力公正表达隐忧。 

  “闹事飙车案”发生之后,杭州城区路段长期存在的夜间飙车现象,得到了不同人群的指认。案发地居民说,夜里经常听到飙车的声音,吵得睡不着觉;浙江大学的学生专门致信杭州市长,要求政府杜绝这种闹市飙车行为;市长的批示则是:“对肇事者要依法严处,痛下决心,彻底解决违法超速行驶问题”;体育局长则说,打击非法飙车和改装车,无法从源头上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发展赛车运动,将无序的玩车进行有序的管理,是避免赛车无规则泛滥进而危害社会的有效手段。杭州城区的飙车行为,长期存在竟至如此,以谭卓之死触发民愤,何尝不是公众的另一番挫折体验? 

  如果看不到闹市飙车的这种公众情绪背景,只是强调貌似客观冷静的就事论事原则,甚至生硬反击公众对此现象的深恶痛绝,轻率抛出“车速70公里每小时”、“飙车只是民间说法”等说辞,则会使某种回避冲突的就事论事原则,演变为权力部门的公信流失与公关危机,错失以公开公正的执法处理修复公众挫折感的良好时机。这正是社会事件之小与社会影响之大。其轻重取舍,大小权衡,就是地方政府应该正视思考的公共课题。 

  案发之后,公众担心公安机关能否做到公正执法、不受外界干扰,杭州公安机关已经正面回应这种质疑,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只要有任何徇私枉法的情况,将坚决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就此而言,政府不只有就事论事的执法面孔,还应有因应舆论增进认同的公信需求。类似杭州“闹市飙车案”,是一种有效的训练和积极的借鉴,让地方政府日渐重视事件衍生的公众情绪,从直面公众感受开始,完成社会事件的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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