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携手 可赚遍全世界 | |
http://www.CRNTT.com 2009-08-07 11:12:29 |
台湾在《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办法》及相关办法生效后,制造业为配合两岸产业合作,将开放64项产业,并将中草药业及汽车业列为重要产业项目;服务业将优先开放有助于行销通路及商业活动之业务,像批发业及零售业,为配合两岸已签署之协议,也即将开放观光旅游及海空运等服务业,合计25项。公共建设有11项,包含一般交通建设、大型物流中心及国际展览中心、工业园区、新市镇开发及污水下水道等建设等。 可优先发展3种产业 在购买不动产部分,“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已同意陆资来台购买不动产时,可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且为配合大陆地区相关人员来台工作及居留及劳、健保相关议题,未来也将针对《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拟订配套措施。 因此,两岸如何携手合作共同赚世界的钱,下列3种产业可优先发展: 1.制造产业:在海西经济区计画被提出后,已将福建沿海地区列为制造业之重要发展基地,我们可以在现有的制造业基础下,加强两岸制造业的对接,积极发展高经济效益、低资源消耗及环境污染之商品,并充分利用两岸人力资源优势,发展具有竞争力的产品。 2.科技产业:台湾科技产业目前已逐渐向大陆沿海区域移转,并以厦门为中心,向附近沿海县市发展。而两岸相关科技产业首先需先建立产品相互认证制度,才可以让两岸产业相更加密集发展,加强训练专业知识及研发才能,创造品牌,摆脱以往世界只会做产品加工之印象。 3.服务产业:在两岸空运直航实施后,预期两岸经贸往来及各领域人员往来将会更加密切,目前大陆及台湾人民生活品质逐渐提高,未来两岸服务业走向优质化、精致化将会是重要的趋势。以往台湾中小企业进入大陆投资服务业因受到限制所以投资较少,可先建议大陆政府对服务业法令规定加以修改,进而让两岸服务业可进一步合作,由台湾将专业服务知识传授给大陆服务业,让大陆可以广为推展服务产业。 两岸融冰乃合作良机 开放陆资企业来台投资原则,基本上以两岸互补、对台湾有助益及大陆企业有兴趣为优先考量。全球金融海啸重创中小企业获利,因此更应藉由两岸和平发展之机会,建立起两岸伙伴关系及良好之交易气氛,努力提升经营积效,积极开拓市场,共同携手赚世界的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