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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民间投资应是战略而非策略

http://www.CRNTT.com   2009-09-05 08:28:12  


引导民间投资,必须压制垄断。
  中评社北京9月5日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草案,已上报国务院。草案内容包括改进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减轻民企税费负担等若干方面。高层寄望通过“20条”新政,激励民间投资入场接棒,驱动经济复苏。 

  新华网刊登时评人谭浩俊文章表示,一方面是民间投资无门,一方面又是经济复苏急需民间投资的跟进,却没能得到积极响应。导致这种尴尬的内因是民间资本重效益、惧风险,外因则与国家政策对民间资本的开放度不高,限制较多,制约民间投资热情不无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投资曾经出现过几次高峰,最早以浙江温州、台州为龙头的民营经济发展热潮,形成了一次高峰;最近的一次高峰则出现在民间资本全面界入到地方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但是,金融危机爆发以后,由于出口受到影响,民营经济遭到重创,民间投资的热情也一下子由前几年的“狂热”转为“冷淡”,许多民间资本为了保险起见,宁可选择放贷吃利息,也不愿再投资。所以,4万亿投资政策出台以后,而民间投资迟迟不愿跟进,使得政府投资的作用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此次可能出台的“20条”新政,有许多亮点值得期待,如在五大领域扩大民间资本准入范围、削减行政许可事项、在民间金融领域给出更多破题性政策安排、减轻民企税费负担,等等。 

  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美好的政策能否取得满意效果,要看这些政策能否得到有效落实。对民间资本来说,最大的担心莫过于政府出台这些政策的“诚意”,是应急之需、短期所为,还是发展之计、长期战略。如果新政“20条”着眼长远、立足发展战略,那么,不仅需要出台宽松、开放的政策,更需要有足够的胆识,能够不再对民间资本进入关键领域抱有患得患失的思想,将民间资本与国有投资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让民间投资者能够放心大胆地投资。 

  文章强调,基于此,必须要规范垄断企业的行为,使民营企业具有真正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条件。同时,要规范政府部门的行为,在行政审批、收费、检查等方面一视同仁。此外,要规范政策的摆动行为,新政“20条”能否成为一项稳定的政策,是对政府智慧和胆识的考验。 

  总之,新政“20条”很有新意,也很有突破,但关键在于,这项新政应当成为一次思想大解放的范例,而不是实用主义的权宜之计。只有这样,民营经济的发展才会真正充满希望、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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