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媒体迷思 能否打破 | |
http://www.CRNTT.com 2009-12-02 11:41:31 |
壹传媒的“动新闻”事件出人意外迅速地落幕了,不论是壹传媒集团、台北市政府或是抗议团体大致都得到暂时满意的结果。追根究底,此次风波有多方角力,期间亦有众媒体喧哗叫阵,却以少见的多赢局面收场,算是少见的案例。 然而,这件事有以下几点应持续关注并且继续讨论,以期强化台湾的媒体环境: 就法令而言,以分级办法管制阅听的一方,是否是一切新闻内容问题最好的解决方法呢?如果因某一媒体的内容经公众或政府机关认定为失当,就以禁止订阅甚或主张以阻断网路连结为手段,这样的管制诉求是否适当?如此做法虽无损“新闻自由”,但阅听人却成为管制对象,政府“为了你好所以不让你看”如此管制阅听理由虽然暂时让传媒低头,但长远看来这样的保守思维是否为吾人所乐见呢? 反之,在媒介市场商业竞争逻辑之下,新闻自由已经成为无法碰触的难题了,以苹果日报常见的标题来形容,新闻自由是被“玩残”了。这个商业玩残自由的过程是这样的:为了大众喜欢看重口味的新闻,所以新闻总是极尽可能地迎合这种市场,这样的做法使得新闻日趋下流,但是一旦要求新闻管制,就有可能危害新闻自由,而危害新闻自由者,就被指为是保守派。所以,如今举凡要求新闻内容自律或管制者,几乎都有妨碍新闻自由的可能,就被贴上“保守”标签。 那么,在所有媒体都商业化的今日,当我们仍然主张新闻自由,但是认为新闻内容失当时,除了在BBS或是个人网站上痛骂之外,有没有其他的可能做法或说法?这是个难题。 首先我们应该破除“庶民大众等于商业化”的迷思。商业化并不等于庶民大众的立场和利益,商业化是媒体大亨的立场和利益。当商业化媒体侈言它站在庶民大众的立场报导新闻,号称给庶民大众他们真正想要的新闻时,其内容呈现的却恰恰相反,都是极尽嘲讽耻笑之能事地报导社会新闻。如果真的站在庶民大众的立场来报导新闻,怎能如此喜吱吱地消费受害者和当事人?尤其是这些案件经常发生在社会边缘和底层,每个社会案件血淋淋的尸体照片都是一个受害人,每个乱伦家庭的后面都有令人心酸的故事,每个受暴的老弱妇孺都有他应有的尊严和隐私权。如果真的心系庶民大众,怎能如此消费庶民大众呢? 面对商业逻辑,保守派总是要求更多管制,而中产阶级也总是高举主流道德价值之大旗,但是管制办法和道德论述不是媒介改革的重点。新闻伦理问题从来就不只是中产保守派/大众商业化的对立思维,我们应该更激进地讨论社会新闻中再现的“庶民”或“阶级”问题,我们也应该愤怒抵抗假自由之名横行的商业逻辑。 我们亟需重新打造一套新的媒介改革论。因为要求新闻伦理和被报导人的尊严不是保守论述,而是进步论述。至于一心只想卖钱,却口口声声喊着大众优先的商业媒体,说穿了,比它自己报导揭发过的任何事件都更伪善保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