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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呼唤“新土改”

http://www.CRNTT.com   2010-01-14 11:31:40  


 
                  成都的土地管理探索

  正如徐绍史所言,土地改革需要考虑的首要问题就是土地管理制度改革。2008年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社会各界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寄予了很大期望,希望看到真正制度性的突破,并以此为触发点,像过去的联产承包制一样,引发新一轮的土地制度改革。

  但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牵涉到政治层面的改革,各方面的争议很大,十七届三中全会最终没能在这方面取得突破。

  由于城市土地的权属比较清晰,改革空间相对较小,未来改革的突破点在于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而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则是农村土地的产权问题。现有的政策法规最大的缺陷是没有充分考虑农民对土地的权利问题,大量存在农村土地产权不清、产权虚置的问题。

  作为国家综合改革试验区,成都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探索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确权,通过确权来做到“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只有确定了农民对土地的“权”,有效解决了农村土地的产权问题,才有可能解决附着在土地之上的“利”的问题。

  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征地制度改革。我国在征地制度方面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土地农转非速度太快,土地征占规模过大,失地农民群体越来越多;二是对失地农民补偿太低,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长远生计;三是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再就业困难。诸如此类问题的存在,正在造成越来越严重的负面影响。

    土地流转制度建设与利益保障是农村土地改革的关键

  周其仁教授在对成都的城乡统筹进行研究后发现,与全国普遍出现的城乡收入差距倍数扩大不同,成都城乡人均收入差距倍数从2003年的2.64降为2008年的2.61。其做法便是通过启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用地因土地的集聚、集中带来土地级差收益。

  在国内城市化的进程中,大量农村土地被征用通过这种方式产生了巨大的价值。据有关数据,我国新增建设用地 95%以上属农村集体农用地。而2007年国土部门推进建设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和矿业权分类出让,获得出让土地收入超过9000亿元。还有学者的研究估计,近十年来,征地这个环节在城市化进程中征用农民土地,拿走的资金至少有2万亿。但是,绝大部分土地出让的利益都被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拿走,农民从中获取的利益极少。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在现实中有一个典型案例就是小产权房。我们在调研中也了解到,虽然国土资源部对小产权房问题在积极研究,并期望找到改革的突破口,但过程并不顺利。国家一些部门2009年曾对国土资源部的小产权房研究表示过赞同,但另一些重要部门又对此表示出不同意见。总体来说,国务院的意见是,在土地管理法律问题还没有解决之前,小产权房问题不可能解决,也难以进入政策程序。因此,小产权房问题在短期内无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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