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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准确理解一号文件“城镇化”的指向

http://www.CRNTT.com   2010-01-26 08:51:03  


一号文件擎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
  中评社北京1月26日讯/今年的一号文件,将寄希望于城镇化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提出推进城镇化发展的制度创新。这充分表明中央已经认识到农业问题不能局限在农业内部解决,农村问题不能局限在农村内部解决,农民问题不能局限在农民内部解决。但城镇化制度创新有个最重要的前提,就是必须准确理解一号文件城镇化的指向,澄清对城镇化概念的模糊甚至错误认识。

  第一财经日报发表北京大学地方政府研究院院长彭真怀文章认为,中小城市不应当成为城镇化的重点。按照中国城市的分级分类,大城市特指北京、上海、天津、重庆4个直辖市;中等城市指青岛、大连、广州等15个副省级城市;小城市指设区的268个地级市。至于369个县级市,在本质上仍属于县域经济的范畴。从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层面看,大中小城市继续盲目扩张规模,会造成越来越严重的困难。况且今年一号文件本身还提出了要继续推进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市县分治。

  从统筹城乡关系看,小城镇才是连接城乡、工农的纽带,是农村社会公共品的提供基地和服务载体。抓住小城镇这个关节点,实际上就抓住了城镇化制度创新的关键环节。今年的一号文件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把推进城镇化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持久动力,就必然要求深化农村户籍制度、土地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扫清前进道路上的制度性障碍,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内生变量。

  文章指出,小城镇发展的制度创新,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一般情况下,制度越不完善,制度创新的潜力就越大,制度创新所释放的能量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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