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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金 政府须减低依赖 | |
http://www.CRNTT.com 2010-03-08 11:55:36 |
楼市成为今年两会热点话题之一。3月1日,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将就开征物业税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交提案。物业税在设计上应该考虑与市场机制结合以发挥长效机制作用,促使地方政府行为进一步合理化。而针对市场上有人建议将土地出让金纳入物业税系统内的提法,贾康指出,土地出让金是“地租”,物业税是税收,两者应该互相配套并行不悖。 按照贾所长的说法,物业税要开征,土地出让金也要照收,这足以窥探出政府是在拿地敛财。换个角度来看,这也证明了物业税的开征受到了利益相关集团的强大阻力。 土地出让金年年增长 不可否认,地方财政在遭遇经济危机的情况下不降反升,还得“归功”于每年不断增长的土地出让金,正是由于在目前财税体制下,土地出让金对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具有独特作用。在现行体制下,随着“财权上移”和“事权下放”,地方政府不能发行地方公债,没有举债权,没有税收立法权,缺乏其他收入来源,土地出让金和其他与土地相关的税费因而成为其增加收入的重要途径。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在一些地方,土地出让金、土地直接税收,以及城市扩张带来的间接税收,占地方预算内收入的40%,而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占政府预算外收入的60%以上。2009年可谓是土地财政高歌猛进的一年。国土部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土地出让总收入大幅增加,达1.59万亿元人民币,同比猛增60%以上;去年全年财政收入为68477亿元,按此计算,土地出让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高达24%。 虽然“土地财政”让地方政府手中有了可支配的款项,但“土地财政”衍生的一些明显的矛盾却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在现行的房地产税费政策之下,地方政府无疑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而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反过来又大大刺激了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这就是为什么在金融危机后,各地都加大了土地的供应力度,而忽视了市场本身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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