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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事件:对话执法警察 | |
http://www.CRNTT.com 2010-04-20 11:24:12 |
曾化吉: 现在有一种说法,这是我听他们说的,说“一个正常人在路边拍照,被疑精神病,送往医院”前面我说过了,我们的网友有自己发言的言论自由,我们当时把彭宝泉和邓某送往有司法检验鉴定资质的东风汽车公司茅箭医院精神病科去做诊断,这一点我想跟你说一下,应该是送去诊断,如果不做鉴定,要么就是我们办了冤假错案,要么我们就是放任违法行为的发生。 网易新闻:在送治病人的过程中,警方作为送治人的身份合法吗? 曾化吉:有,第一,我们是有合法身份的人民警察把他送到了医院,第二,我们给医院做出了要求司法鉴定的委托书。 网易新闻:是在当晚做出的? 曾化吉:对。 网易新闻:一般认为医院接受病人都是应该由家属送治的。 曾化吉:对,你说得很对,一般情况下,还有一种是刑法调整范围的,就是这个精神病人可能会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他一时没有监护人的,政府应该资助,主动把他送到精神病院进行诊断、治疗;另外还有一种情形,比如他有暴力行为,触犯了刑法,公安机关需要进行法律追究,但是他有精神病,那么公安机关就应该强制性的把他送到精神病院接受诊断、治疗。 我们现在“4.9”案件里面的情形应该属于一种轻微的违法行为,但是“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嘛,对这样的一个违法行为,应该按照高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几大部委有明确规定,如果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内,其中可能受到,应收到行政拘留以上的人员应该送往精神病医院做精神病鉴定,有这样的规定。 争议:警方掌握彭宝泉精神病史档案,为何掌握不了他的基本资料? 回应:办案单位不同,对彭的情况掌握不同 新闻背景:事发后,警方回应“送治彭宝泉不通知亲属”的质疑称:当晚无法联系彭宝泉的亲属。而当晚警方却掌握了彭宝泉有精神病史的资料。 网易新闻:您此前在回应媒体提问的时候说,不通知彭宝泉的亲属是因为当时联系不上,但是彭的家人后来表示他们在警方这边是有留底的? 曾化吉:我先跟你说一下这样的情况,当时送去的其实是两个人,一个叫邓复华,邓复华的家人是通知了的,关于这一点你可以去核实、了解一下,公安机关为什么通知了这个人(邓)的家属,而不通知那个人(彭)的家属呢?当时把他们带到我们办案单位以后时间已经很晚了,我们本身传唤就应该告知家人的,就有一个告知程序,这是我们办案程序规定的,当时就问他(彭),你有什么亲人我们要告知,他说“我已经离婚,独身一人,没有什么亲人可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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