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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早期收获并非一步到位

http://www.CRNTT.com   2010-06-22 12:01:30  


马英九强调“ECFA不是一次到位”、“不排除会有第2次早收清单。”
  中评社台北6月22日讯/“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特约研究员胡岩的文章“ECFA早期收获并非一步到位”今天在《中央网路报》登出

  专栏作家顾尔德在中国时报时论广场上发表文章,认为早期收获(EarlyHarvest)清单中并未列入石化、工具机以及汽车产业很多关键性产品,因此下标题评论“这样的ECFA?还不道歉!”针对顾尔德的论调,我们有必要加以说明如下:

  首先,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本来就非一步到位的自由贸易协议(FTA),所以才需要列早期收获项目,而大陆与东协十国2002年签署“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时,其早期收获项目是以快、易、少为原则,因此列入早期降税项目的产品,本来就不多,若是因为某些项目未列入,就大肆批判ECFA,实在有些本末倒置之嫌。

  其次,马英九6月15日曾说“ECFA第3次协商文本已经确定,不过早收清单还有部分尚未做最后确定,还在讨论中。”目前两岸仍在针对早期收获项目进行协商,石化、工具机以及汽车零组件是否纳入或排除,尚在未定之天,藉着一项未经官方证实的消息,就大肆抨击政府的协商能力,也令人无法认同。

  第三,马英九也强调“ECFA不是一次到位,会循序渐进,不排除会有第2次早收清单。”而大陆国台办主任王毅也在海峡论坛致词时也说“早期收获只是履行ECFA的第一步,目前早期收获的规模和金额已经很大,一时未能列入早期收获的产品,都可以在协议签署后启动的后续商谈中加以充分协商,寻求妥善解决。”由此可见,这一次未能列入早期收获清单的项目,未来两岸还是有可能继续协商加以列入。

  两岸签署ECFA,跟其他世界贸易组织会员(WTO)签署FTA的效果一样,主要内容就是降低关税、排除非关税贸易障碍、保护智慧财产权与投资权益;主要作用就是促进出口、吸引投资、增加就业、振兴经济,这只是台湾面对全球化、区域经济整合与大陆经济崛起的第一步,接下来台湾还要与大陆协商并签署“货物贸易协议”,“服务贸易协议”,为台湾企业与人民开创公平竞争的大环境。

  所以,请民众关注ECFA产生的正面效应,若是有某些产品急迫降税的产品在第一次早期收获清单中未列入,也请积极建议政府在两岸后续协商时列入,千万不要因为某些项目未列入,就大肆批判ECFA及政府协商的能力,这样的心态绝非正确看待ECFA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