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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应以厦金和平公园作为两岸申遗主题 | |
http://www.CRNTT.com 2010-06-26 08:55:26 |
在第三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会上,金门县长李沃士提出了为闽南文化申请世界文化遗产的构想。他说,厦门、漳州、泉州、金门同为闽南重镇,两岸共同合作联手为闽南文化申遗,两岸将实现双赢。金门文化、宗族团体也认为泉州做为金门的“母乡”,在方言腔调、常民生活、风俗习惯、建筑聚落与价值观都广泛影响金门,如今两岸“分治”,台湾并非联合国会员国,不可能以闽南文化单独申遗成功,两岸若采取文化区域概念携手合作,确实是可行的方向。据悉,金门县府已由县文化局就合作事宜拟定具体构想,将在呈报台当局核备后,指定专门小组与大陆方面文化局接洽。 李沃士在这里使用了笼统的“申请世界遗产”一词,但却是语焉不详,究竟是什么样的遗产?按照他所列举的内容来看,应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倘按此途径能成功申遗的机会不是没有,但在全球激烈竞争之下,在中华文化领域中确是具有独特色彩的闽南文化,在全世界五彩缤纷的各色少数民族语言和文化面前,却又显得不具优势。因为其一使用闽南语言的人很多,估计有几千万人;其二是闽南文化并没有濒于消亡,而是随着两岸关系进入和平发展阶段之后,促使闽南文化更为活跃发达,连大陆的一些官员在面对台湾来客讲话时,也是首先来个闽南语“大家好”,不管是否学得像,但却博得热烈鼓掌,毕竟是充满诚意,足以感动人。这与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条件之一——濒于消亡和很少人使用,似是有颇大距离。 倘是申请“世界文化遗产”,则似乎是文不对头。因为“世界文化遗产”是物质性的、有形的物件,如遗址、建筑物等。至于李沃士所列举的方言腔调、常民生活、风俗习惯、语言、戏曲等,都是属于非物质性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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