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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在京扩招是制度倒退

http://www.CRNTT.com   2010-07-19 08:26:34  


 
招生体制改革需要中央出手

  既然高校招生制度存在普遍的地域歧视,下一步是考虑如何纠正这种歧视。改革开放、权力下放之后,高校招生方案的制定主体显然是高校,因而高校应当承担起履行宪法平等原则的义务。虽然中国政法大学一度尝试改革,但是总的来说,我认为改革的动力不可能来自高校。虽然目的良好,但是缺乏动力,改革还是不可能推行下去;要有效推动招生体制改革,还必须找到可能推动改革的主体,而别说地方院校,即便像北大、清华这样最典型的“全国重点院校”都不可能自行推动改革。

  其实虽然大学是制定和实施招生地方歧视的主体,但是平心而论,大学自身又何尝不想招来全国各地的英才而教之?甚至有的地方院校都愿意面向全国招生,以改善生源结构和质量,只不过因为教育部不予授权而无法实现。因为大学和地方之间的诸多微妙联系———除了财政支持之外,地方政府还控制着大学周边的土地划拨和管理等诸多权力。如果和地方的关系搞不好,大学是很难生存下去的;如果地方政府要 找 大 学 的“ 茬 ”,那 是 太 容 易了———环境卫生部门严格一点,文物保护单位较真一点,甚至治安部门松弛一点,都足以让大学感到“难受”。

  即便哪所大学的领导硬着头皮顶着政府压力,也无法向当地父老交待啊———所有其它省市的大学都在保护本地居民的考生、歧视我们的考生,你在哪里起劲平等什么呀?你不保护我们的考生,谁还会保护他们呢?在普遍地方保护的大环境下,特定的地方保护成了情有可原的正当防卫。这种情况下,指望大学自己放弃地域歧视显然是缘木求鱼。

  那么,依靠谁呢?地方保护主义恰恰是地方无法超脱的“囚徒困境”,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都不能幸免,因而防控地方歧视正是最重要的中央职能之一。高校招生的地域平等就是中央必须管起来的一件事情,因为这件事情恰恰是地方和高校自己不可能做到的。

  近年来,教育部明确规定部属高校招收本地学生不得超过总招生量的50%。这当然是一个高得出奇的比例,但是假如没有这个规定,上海、浙江等地某些名校的本地学生比例将远高于这个限度,达到百分之六七十的并不是什么稀罕事。今年据说教育部将这个比例下降到30%,但是各大高校的招生方案显然没有相应调整,看来这个规定目前还不是硬政策,而只是供高校参照执行的建议而已。今后,即便教育部不管别的,也要严格落实本地学生的录取比例,并逐年下降本地比例。我个人认为,如果在教育部的硬性规定下,部属院校本地学生的比例降至10%以内,地方院校的本地比例降至50%以内,那么尽管本地照顾仍然存在,中国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便已大大进步了。

  中央干预必然会面临来自地方尤其是京、沪等大城市的阻力,但是和计划经济不同的是,这种干预是会让中央得分的,因为它让全国绝大多数考生得益了。其实教育平等和贸易自由一样,失去的是枷锁,换来的是自由;打击地域歧视使地方失去了一块受保护的小市场,却得到了在全国范围内自由竞争的大市场。对于绝大多数地方考生来说,中央强制下的地域平等虽然削弱了当地高校的特殊照顾,却在全国其它地方赢得了平等竞争的机会;山东考生失去了山大的特殊照顾,却可以在北大、清华、复旦、浙大等全国各地的高校和来自全国各地的考生进行平等竞争。这么划算的买卖,除了既得利益之外,谁会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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