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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签署 台应联结大陆经济圈 | |
http://www.CRNTT.com 2010-07-25 00:42:57 |
(一)签订ECFA的指导原则 1.对等原则:不采用港澳模式,不涉及统独及政治等敏感问题。 2.由易到难:分阶段、分步骤循序渐近进行。 3.搁置争议,共创双赢:原则上不开放大陆劳工来台工作,也不解除两岸对于农产品之管制。 4.优先处理具急迫性、互补性高及高共识之项目。 (二)签订ECFA步骤 1.两岸先分别进行研究。 2.两岸共同进行研议。 3.协商。 4.签署。 5.送“国会”审议。 6.如有通过,则合约生效后即可实施其内容。 由目前两岸交往进程来看,主要透过双轨的方式进行,一是以党对党的国共平台两岸论坛的国共共识为第一轨;一是以海基会与海协会的协商谈判为第二轨。透过国共论坛,先达成非正式的国共共识,以此为基础,再透过两岸海基会与海协会进行正式的协商谈判,包括框架性协议与具体内容协议。然而,在面对东协加三经济区整合完成的压力下,台湾不得不加快与中国大陆经贸合作的进展,甚至是建立更紧密的经贸关系。这也显见了台湾与中国大陆签署ECFA的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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