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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三法通过 应落实平等原则 | |
http://www.CRNTT.com 2010-09-01 11:12:01 |
笔者对于大陆学历不溯及既往,认为其是最为可议之处。因为既然可以让陆生来台就读研究所,等于是承认陆生的学历,并溯及既往;但对于台湾同学,目前学历是不被采认,且不溯及既往,对于陆生及台生做法矛盾迥异,这难道不是“歧视台生偏爱陆生”条款?台生难道还不如陆生吗?再说以时间来界定相同学校的学历,造成结局却截然不同,这样的规范合理吗?故“教育部”应尽速公布学历检核及采认办法,务求公平;当然,法律本身的原则便是不溯及既往,但同样亦可以用合理替代方案来取代,更不能以补救认证方式之名来进行实质行政管制之实,否则实难说的过去,更有违平等原则。 另外,根据“教育部”统计,1992年大陆文教专业人士来台约1000余人次,至2000年成长为1.7万人次,至2008年则增加到3.5万人次,人数呈倍数成长,足见两岸文教交流的频繁。然而,政府必须跟上民间文教交流的速度,加强文教方面交流工作,以增进瞭解化解敌意,缔造和平善意的两岸关系。 总之,大学要开放才能吸引不同优秀的人才,强化竞争力,这股冲击应来自于外部,台湾的大学其实条件都不差,软硬体的设备都堪称尚可,师资及制度更是符合标准要求,校园民主开放的学风亦值得骄傲,台湾实在不应该有太多的自悲及忧虑,更要对自己有信心,对台湾有信心,不要怕竞争与比较,只有自我超越方能追求卓越。陆生三法过关后,总的来说是好事,是正确的方向,但也实在不能乐观,毕竟还有许多不必要的限制,这只会使良法美意大打折扣,故相关限制势必再进行检讨,使得制度更加完善,法制方面更加地健全,平等原则能够更加地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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