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焦点传真 】 【打 印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 
末路大哥——重庆“最富黑老大”外传

http://www.CRNTT.com   2010-10-04 10:26:57  


 
“投资方向错了”

  2009年12月24日,“最富黑老大”陈明亮涉黑案开审。34名被告,这场审讯持续了八天。每隔两三个小时,法警在庭上给被告们发速效救心丸。

  陈明亮被判七宗罪——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卖淫罪;赌博罪;贩卖、运输毒品罪;行贿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结果维持一审原判,作为三大首脑,陈明亮判处死刑;雷德明死缓;马当被判无期。

  要了陈明亮命的是组织卖淫罪。在2008年就因亏损全盘转让的云梦阁夜总会,曾在过去的七年盈利两千多万,陈明亮分红二百余万,法院认定,“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如今,没有陈明亮、马当、雷德明的解放碑,霓虹如常。皮肤白晰的女孩蹬着高跟鞋来到这里购物。蓝衣棒棒在高档写字楼前的坎上坐着等活干。老字号的火锅店闹哄哄,偶尔听到一些黑帮的关键词。一些重庆老板还躲在外地,不敢回来。

  在重庆卫视播放的打黑警示录,镜头里,雾都终年沙白的天空下,等待死刑复核的陈明亮正在看守所里放风,几十年如一日的平头,黑痣,衬衣大敞着。

  “现在我已经是一个死刑犯了,首先第一个是忏悔。”陈明亮一口重庆话,“犯”字带椒盐的“儿”音。还把“忏”念作了“千”。

  陈明亮忏悔说:“投资方向错了。第一,不投资夜总会,第二,如果不进入澳门洗码,也不会出现这些问题。”说完,陈明亮无谓地笑笑……

  2010年9月27日中午,陈明亮被执行死刑。(记者 周华蕾)


 【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