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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与亚太经济合作接轨的途径

http://www.CRNTT.com   2010-10-15 00:51:42  


 
  三、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

  因“跨太平洋战略经济伙伴协定”(Trans-pacific Strategic Economic Partnership,P4或TPP)是目前唯一覆盖太平洋两岸,联系亚、美洲的自由贸易协定(成员包括智利、新加坡、纽西兰、汶莱),且明文开放给APEC成员或看法相近的其他经济体,在缔约方同意下加入。2008年9月美国宣布加入TPP的扩大谈判。

  2010年3月15日TPP的首轮谈判在澳洲墨尔本登场,包括美国在内的8个太平洋沿岸国家开会讨论贸易协定,想要在5年内让美国出口倍增的美国总统奥巴马,希望藉由加入TPP,提升美国在亚洲的经济地位,还准备将TPP的谈判模式作为美国未来贸易政策的范本,除了目前已经参与谈判的美国、澳洲、汶莱、智利、纽西兰、秘鲁、新加坡及越南等八个国家之外,由于看好泛太平洋地区的经济发展,包括加拿大与马来西亚等国纷纷投以高度的关切。

  展望未来,若TPP的扩大将成为亚太地区的新机轴,可能成为美国提倡FTAAP的基准。美国期望扩大参加国,可能形成亚太地区新国际经济秩序的核心,形成以美国为核心向外辐射至亚太区域的扇形战略连结,藉此平台建构美国的新经济圈,重启亚太区域主义,左右全球经贸体系发展。

  四、东亚共同体的发展

  自1997年12月起,东盟--中国、日本、韩国(10+3)和3个“10+1”(东盟--中国、东盟--日本、东盟--韩国)都会定期举行首脑非正式会晤。1999年11月28日,在马尼拉举行的“10+3”领导人会议发表了《关于东亚地区合作的共同声明》,将原有东盟框架所涉及的贸易、投资等议题拓展到货币金融、社会文化、科技开发以及安全保障等新的领域。2001年东亚展望小组提出东亚合作的长期目标是建立东亚共同体。2005年12月14日首届东亚高峰会召开(俄罗斯也于2005年申请加入,并以观察员身份参加。),东协十国加上中、日、韩、纽、澳与印度领袖“吉隆坡宣言”,确立东亚峰会定期与东协高峰会同时举行,承认东协在东亚峰会的主导性,并宣示东亚高峰会被定位为支持“东亚共同体”建设的战略论坛。

  2009年10月25日,东亚合作系列峰会在泰国华欣开幕,各国领导人同意在经济、教育、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加强合作,并在会后发表了主席声明,确认将发展一个更大共同体的愿景。同时在第十二次10+3高峰会上,各国领导人重申将10+3机制作为实现东亚共同体长期目标的主要载体,由亚细安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

  由于中日能否真正妥善处理历史、东海等敏感问题、能否构筑长期稳定的战略互惠关系将成为影响东亚共同体建设的关键。对此,2009年10月10日第二届中日韩领导人峰会发表的《中日韩合作十周年联合声明》中明确指出,三国致力于在开放、透明、包容原则基础上建设东亚共同体的长远目标,致力于区域合作,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上的沟通与协调日益加强。

  展望未来,东亚共同体的发展架构,未来可能会形成形式上是以东盟为核心、为领导,但实际事务的推动由中日韩协调为主。特别是中日韩合作的范围已经扩大到气候变化、环境、劳工、能源等问题,这些议题势必也会成为未来所谓的循序推动东亚共同体的务实合作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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