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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反腐路线图 | |
http://www.CRNTT.com 2010-10-20 13:34:52 |
2009年,广东省首创“竞争性财政分配政策”:哪个地方项目好,资金使用规划得合理,就把这笔钱批给他。竞争的“游戏规则”全部公开, 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分。通过实施竞争机制,2009年,广东分配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农业、水利、劳动力转移扶持资金近85亿元。广东某市一名官员说:“这样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透明,科学,让人服气。” 广东还建立了“实时在线财政预算监督系统”。该系统实现了省财政与省人大、审计部门之间的信息网络联通。人大和审计可以随时盯住财政资金的流向,约束部门花钱的随意性。 中山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张紧跟副教授认为,广东的政务公开走在全国的前列,只有实行了阳光政治,社会监督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但他同时也指出,广东目前做的大多还只是技术性的,需要在反腐制度上进行根本性突破,才能彻底解决让人感到困惑的腐败问题。 工程建设反腐的“广东模式”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是当前各地反腐败的重点和难点。从已经查处的案件来看,广东也不例外。痛定思痛之下,广东着力探索一条“异体监督、分权制约”之路,代表作就是代建制。 2007年,广东在全国率先成立首个专业的管理机构——代建局,直属于省政府。 从此,广东各厅局不再拥有对非经营性工程的建设权,而是交给代建局统一向社会公开招标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实施建设。这将过去工程的“投资、建设、管理、使用”一体化模式逐渐分离,隔离了工程建设中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关联。该模式被称为“广东模式”。 为何要成立代建局?按广东人的说法就是,原有模式“跑冒滴漏”,迫不得已。 广东省纪委一名干部透露,某厅局建设演艺中心,先用政府拨付的资金给职工建起了宿舍,而演艺中心十几年来还未动工;广东省某医院在建设办公大楼时,立项金额为两亿元,但到结算时,耗资4亿元。 据悉,对于这些项目,业界有个人人皆知的“办事流程”:先以小报大去立项,按照规划明明是1亿元的支出,在申请报账的时候只报5千万元,项目确定后,再按1亿元的支出去设计。相关人士分析,建设单位、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是同一家, 这直接造成工程的“三超”现象:超标准、超规模、超投资。“这样一来,建设的所谓‘可行性报告’就变成了‘可批性报告’。”广东省代建局项目管理局局长段海金指出。 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省代建局监察专员、纪检组长王广见表示,修建工程的厅局有一个观念:政府批的钱就是我们的钱,钱不够了政府肯定会填窟窿。资金超标,政府不给施工方钱不行。资金链断裂,形成烂尾楼,更加难堪,政府又只能“被迫”支付。 而代建制模式则是,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没有任何利益关系,因为工程款是由财政机关拨付,完全不受使用单位干涉。对代建单位的要求也很明确,谁代建谁负责,如果出现“三超”现象,代建单位将负责全部责任风险。 “代建制隔开了使用单位与包工头的距离,形成了‘隔离墙’。代建局没有立项、审批、拨付资金的权力,也就减少了权力寻租的机会。这不光是投资体制的改革,更是防腐体制的改革。”王广见表示。 本刊记者在采访中,不少厅局领导也表示,把工程建设交出去,再也没有上面批的条子、包工头的电话,“代建制是对干部有力的保护”。 现在,广东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有18个市已开展代建制或相关试点工作,14个市已成立代建管理机构。 不过广东一些官员指出,代建制并不能完全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腐败问题,还需要更多相关政策措施和配套制度才行。 “我们在欣喜时有隐忧。”多名代建局干部表示,代建制改变了政府投资中的利益格局,阻断了一些人发财的机会,因此制度在实施时受到了部分地区和部门的阻挠;同时上位法改进滞后,代建局不具备法人资格,与代建局签订合同的代建单位有时得不到相关部门认可,在办理财政拨款、工程建设的多项手续时遇阻,影响了项目报建和工程工期。“这一制度仍在完善中,仍需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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