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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辉:谨防“负福利”再创新高

http://www.CRNTT.com   2010-12-29 09:14:35  


 
  不仅如此,在“保障性住房”这个大盘子里还奥妙无穷。总的来讲,在这个盘子中“济贫”目的相对明确的廉租房比含义模糊的“经济适用房”更受冷遇。几年前我国基本上是只有后者没有前者。不少城市以解决 “中低收入者”住房的名义从农民那里强行圈地,却盖起大片穷人买不起、富人占便宜的“廉价豪宅”,即所谓“经济适用房”。有人居然还津津乐道说幸亏骗了穷人一把,“天通苑歪打正着没成巨型贫民窟”,他们说:“如果天通苑……真的像一些群众要求的那样建成全部都是80平米以下的小户型,全都卖给低收入的贫困户,建成几十万人的巨型贫民窟的话”就将产生什么什么问题。欺骗贫困户居然是“正着”,抢农民的地给富人建廉价豪宅,还美其名曰避免了“贫民窟”,全世界哪里去找如此典型的“负福利”?

  这两年政策有所变化,一是“经适房”规定了面积上限,严格了买者资格审查;二是“保障性住房”的提倡重点从经适房转向了廉租房。一些城市开始标榜自己完成了多少廉租房,而经适房却盖得甚少。但是,多数城市仍然是热衷于盖经适房,同时却热衷于“宣传”廉租房,甚至出现一些廉租房小区尚未开建已报“竣工”、以廉租房规划索取财政补助却挪作他用等怪事。

  而与此同时,开始受到限制的“经济适用房”却越来越向官员倾斜。在平民购房资格严格化 (这是好事)的同时,“公务员经适房”(或曰 “集资房”、“单位自建经适房”、“定向开发”住宅、单位“团购”房等等)这两年却空前地泛滥起来。从北京到各省,与旧时“宿舍大院”景观迥异、价廉质优、房大地段佳的“公务员经济适用房小区”或老百姓所说的“官员小区”遍地开花。无论何种名目,大都是内定的开发商,以极低的价格“拍”下土地,建好房子以极低的价格让机关“团购”,再按官阶分给“公仆”。就在10月底保障房投资只完成20%多的新闻出镜不久,东北某些“单位”已经把“集资房”盖到了海南三亚。而笔者认识的一位在某省会供职的朋友,官仅副处,本分老实,原有不错的住宅,今年初被告知“单位”又有便宜房,按级别他可再“购”270平方米。他选了100平方米和180平方米的两套,多出的10平方米他老老实实地按商品房付了差价。“要是别人也就马虎过去了”。已有住房再要两套何用?他说和别人一样,都是打算出租的。

  无怪乎有学者称:“如今老百姓的住房的确是商品化了,想住房吗?拿钱来!父母把终生的积蓄给子女买房;父母没有能力的,年轻人身负银行巨债,成了"房奴"。买房成了老百姓最沉重的负担。而官员呢?"计划经济的最后晚餐"永远吃不完!”这位学者在北京某“公务员经适房”小区计算出,一名局级干部若在该处“买”一套房子,即便在把原有“房改时已达标住房”无偿退还的情况下,他仍可获得252万元的差价。这已经是多少套廉租房的价值!如果原房不退(经常如此),所得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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