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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发展与加快发展已成路线之争 | |
http://www.CRNTT.com 2011-01-05 09:04:29 |
什么是地方政府的最大政绩? 文章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施国家发展规划,与计划经济条件下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GDP不再是政府的最大政绩,而是市场主体的最大政绩,这包括投资者、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户和消费者,还包括外资企业等,他们才是创造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主体,当然也是创造GDP的主体。 政府不是创造GDP的主体,而是宏观经济稳定的提供者,他们的政绩反映在宏观经济是否稳定上,这可以用经济波动系数、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失业率、国际收支、财政收支等宏观经济指标来衡量和客观评价。即使上述政府政绩,也不是地方政府的政绩,而是中央政府的政绩,因为只有中央政府负责宏观经济调控并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即宏观经济稳定,就是通常人们所言的“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决策和领导的结果”。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只是这一决策的执行者,千万不能把这个宏观经济稳定的政绩算在自己的“头上”,更不要把市场主体创造的GDP及增长率算在自己的“头上”,作为自己的“政绩”,否则就有“贪天下之功”之嫌。这就是为什么不能用生产总值来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主要理由。 通常经济学家把资本主义精神即追求利润最大化称为“动物精神”,指私人投资的冲动靠自然本能的驱动。实际上,长时期以来,许多地方变成追求GDP的“动物精神”,具有强烈的投资冲动,拼命“大干快上”。作为企业家、投资者,追求增长和投资利润的“动物精神”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作为地方官员一味地追求增长和投资政绩,就可能出现在市场经济领域的严重“越位”,与民(指市场主体)争利,却在公共服务领域严重“缺位”,(公共)服务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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